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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下午,在常州中院和溧阳法院联合组织下,溧阳法院召开非法集资类案件新闻发布会,介绍非法集资类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由溧阳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云兰主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枫,刑庭庭长段云松出席发布会,多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发布会上,杨枫副院长向各家媒体详细通报了溧阳法院非法集资类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以来,我院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1件,14人,已审结10件,13人。涉案的集资参与人2400余人,涉案金额3亿余元,未退还资金累计1.7亿余元,审理中在我院环节退出赃款人民币100余万元。非法集资类案件具有涉案数额大、集资参与人人数多、犯罪手段类型化、犯罪对象法律防范意识和金融安全知识缺乏、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等特点。为此,溧阳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乱象,保护公民财产安全。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公民防范意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加强金融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防范识别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二是从严从快审理,加强刑事审判打击力度。对于非法集资的首要分子和集资诈骗类犯罪分子从严从重处罚,对于数额巨大或者未退还集资款的非法集资类案件从严处理。对于退还集资款、发还集资参与人投资款等财产执行工作从快处理,有力维护金融安全。三是统一裁判尺度,强化类案尤其是关联案件的检索机制,确保同案同判。针对裁判尺度不一的处理难题,通过类案检索、请示上级法院、积极联系关联案件处理法院等方式确保裁判尺度一致,同案同判,维护司法权威。为此,特提醒广大投资人从以下几点出发,提高法律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维护自身财产安全:一、多观察,注意审查相关项目的合法性、项目的真实性、资金去向、安全保障等;二、多思考,相关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市场规律,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等;三、多咨询,向身边的金融从业人员或者法律工作人员咨询,不要被高利诱惑或者短期回报所蒙蔽;四、多警惕,合理评估,坚守理性底线,不要存在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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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段云松庭长现场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下一步,溧阳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打击和预防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来源:溧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