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对于违建一直是“零容忍”

但总有人“顶风作案”

近日

东莞又有一批违建被依法拆除

大岭山2527㎡违建厂房被拆

为有效推动大岭山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全力打击违建行为,10月18日上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大岭山镇政府在杨屋村第一工业区浩正塑料厂内召开违法建筑拆除现场会,并依法拆除一宗违法建筑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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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镇委副书记、镇长叶晓华,市镇两级城管相关工作人员,杨屋村干部及“两违”成员单位等共约50人参加本次联合执法拆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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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违法建筑厂房面积约2527平方米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规划报建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建设,占地面积较大,为坚决遏制此类违法建设行为,市城管局联合大岭山镇政府依法对该违法建筑厂房予以拆除。

据了解,今年1月份至今,大岭山镇“两违”整治办组织城管、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分地类,拆除违建26宗,拆除面积约52116平方米。

今年到现在约130.66万平方米,治理进度为104.5%,拓宽了城市发展空间。

下来,大岭山镇将继续保持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严查严控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未报先建、未批先建、顶风抢建等违法行为,打好“两违”整治的攻坚战。

东坑两处违建被拆
违建面积约1000㎡

10月14日上午,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东坑镇政府召开违法建筑拆除现场会,对东坑镇角社村兴国路东坑段两栋违法建设建筑超高部分开展拆除行动。

据了解,两栋违建民房均为框架结构,其中一栋建筑建至八层半模板,另一栋建筑建至六层,违建面积共约1000平方

今年8月,东坑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向该违建当事人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施工,并联同镇供电部门对其建筑进行停水停电措施。执法人员在巡查复查中发现该违建仍存在偷建、抢建行为后,再次对当事人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和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及时有效制止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在当事人逾期仍未履行自拆的情况下,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东坑镇政府对该违建超高部分实施拆除。现场会上,随着一声令下,挖掘机的轰隆声响起,房体结构一点点被拆除,碎石和尘土接连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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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拆除一处650㎡违建

10月19日下午,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桥头镇人民政府召开联合拆除现场会,对桥头镇一处建筑三层以上违法加层建设部分进行依法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650平方米。

此次依法强制拆除的建筑位于桥头镇大洲社区大东路222号-236号,该处建筑原本有三层,占地总面积约360平方米,违法当事人徐某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违法加层建设,涉及违建部分的面积约650平方米。

据了解,今年桥头镇新增违法建设21宗,已全部拆除,拆除面积2.16万平方米。同时,市政府下达2021年桥头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治理目标为75万平方米,截止9月底,桥头镇已完成77.06万平方米的两违治理任务,提前完成治理任务。

凤岗拆除一处635㎡违建

10月18日,凤岗镇政府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城管分局等多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凤岗镇黄洞村的一处违法建筑实施联合拆除

据了解,该违法建筑位于凤岗镇黄洞村榕树厦村小组石头岭一巷17号,该建筑在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规划报建手续的情况下,已完成2层半建设,违法用地面积225.95平方米,违建总面积约635平方米。

凤岗城管分局接黄洞村上报该违建私宅行为后,依法向当事人发放《违法建筑类告知书》,并移交凤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处理。经调查确认,该处违法建设情况属实,在依法向当事人发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执法文书后,当事人拒不整改,凤岗镇人民政府依法对该违法建筑实施拆除。

▲依法对位于凤岗镇黄洞村的一处违法建筑实施拆除

今年以来,凤岗镇始终对新增违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截至9月底,共查处违法建筑128宗,其中,已拆除112宗,拆除总面积约4.77万平方米。针对今年市政府下达凤岗镇79万平方米违建治理任务,1至9月,凤岗镇共治理违建面积约81.93万平方米,完成率为104%,超额完成年度违建治理任务。

对于违法建筑

我们坚决说“不”

小编再次提醒

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否则后果很严重!

来源:东莞时报

本期编辑:小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