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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成都高新区官网公示了《成都高新区配建无偿移交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对高新区拍卖土地上配建无偿移交的租赁住房的租赁对象、 登记选房、 签约入住、后期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先看重点:

无偿移交的租赁住房租给谁?

《办法》规定,配建租赁住房面向在成都高新区就业的新毕业3年以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以及与成都高新区签订招商引资协议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等人才租赁。

同时,毕业大学生、中小学教师及招商引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申请配建租赁住房的,须在成都市 “11+2” 中心城区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另外,相关产业引入部门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对高新区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重点企业、项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团队,报管委会同意后,定向提供配建租赁住房;对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或特殊特艺人才,报管委会同意后,结合实际采取“一人一策”方式提供配建租赁住房。

无偿移交的租赁住房租金、租期怎么算?

《办法》规定,新毕业大学生及中小学教师房屋租金按照评估价格的75%确定租金价格;招商引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房屋租金按照评估价格的90%确定租金价格。

租金支付周期不超过一年。每两年制定一次租金评估价格、调整一次租金标准,每一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5%。

另外,累计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什么是“拍卖土地上配建无偿移交的租赁住房”?

2017年,成都在部分拍卖地块中开始施行配建并无偿移交固定比例租赁住房,达到最高限价后竞无偿移交租赁住房面积比例的规则。

《成都拍卖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120平方米范围内。开发项目整体成品住宅建设比例须达到100%。租赁住房装修标准须与项目内商品住房装修标准一致,且不低于我市拍卖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装修标准。

目前,高新区应该是全市配建无偿移交租赁住房地块最多的区域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全成都无偿移交租赁住房比例最高的那块土地就诞生在高新区,也就是金隅高新区92亩地块,该地块无偿移交租赁住房比例为41%,金隅在该地块上打造了金成府项目。

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高新区出让的土地中,9宗地块有无偿移交租赁住房的要求。

这些地块大多位于新川,包括金隅金成府、中建锦澜壹号、华宇大发御璟云玺等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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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租赁住房开始出现在成都土拍市场时,成都曾发布过《成都拍卖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但这份文件对无偿移交租赁住房“租给谁”,“怎么租”,“租金水平如何”等细则并没有详细规定。

这一次,对于此前规定没有涉及到的问题,高新区出台的《办法》做出了解答。

高新区出台的这份《办法》,应该也是成都各区首个对“拍卖土地上配建无偿移交的租赁住房”的租赁管理做出详细规定的文件,对后续其他区域的相关规定,或许有着参考意义。

《成都高新区配建无偿移交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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