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车强行超车 货车超载酿大患

——庆阳市庆城县“9·7”事故

事故经过:2021年9月7日16时35分许,华池县城壕镇杨寺岔村杨寺岔组驾驶人冯某驾驶庆城县德宁货运有限公司甘M60043号重型栏板货车,沿国道211线由北向南行驶至345km+10m处,与由南向北行驶的庆城县三十里铺镇曹塬村曹塬自然村驾驶人郭某某驾驶的甘肃陇运三力运输集团庆城县有限公司甘M6X399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8人,实载10人)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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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当事人冯某驾驶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货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当事人郭某某驾驶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数的客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加重了事故损害后果,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二。

安全提示:驾驶人要谨记:货车超速、超载,小客车超员都将严重影响车辆制动和操控性能,易发生制动失效等安全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请勿超员、超速、超载运输,更不要强超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