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河南省实施办法》,2021年瀍河回族区人大常委会对瀍河区31家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工作评议。根据评议代表评票结果,综合参考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关注导向,确定6家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重点评议单位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瀍河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

二、评议内容

区人大常委会将对以下内容进行工作评议: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实施情况;二是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情况;三是涉企政策宣讲及贯彻落实工作情况;四是服务型行政执法开展情况;五是牢固树立“项目为王”工作导向、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实施情况;六是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欢迎瀍河区广大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范围、内容,在2021年11月5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研组反映情况和问题(评议工作不受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无关的信访案件)提出意见建议。

邮编:471002

地址: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18号

电话:63951120

电子邮箱:chqrdyhyshj@163.com

瀍河回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来源: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