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扶残疾人,更好维护残疾人利益,残疾人通过认定,获取合法证件,可以享受相应帮扶和优惠政策。然而,在残疾认定过程中,有些高等级残疾人确实行动不便,有关认定职能部门,应该本着以人为本,服务型理念,不要让群众办事断了路,必要的时候,应该特事特办。

上海女子为植物人丈夫办残疾证,被要求必须植物人本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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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的张女士向媒体反映,自己的丈夫王先生因患脑部疾病手术后,身体每况愈下,如今变成了植物人,目前住在医院。高额的医疗费用让家庭难以承受,听说残疾人办理残疾证后,会得到一定的费用补助。

经过了解,植物人属于肢体残疾类别,于是张女士向

街道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但后来被告知,残疾评定需要残疾人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前往指定医院认定。

工作人员:那没办法,没有上门评残的

这下可把张女士愁坏了,这植物人必须本人来?张女士说,她被告知“不是本人就不能鉴定”,张女士一再解释自己老公是植物人,真的不能走。结果得到回复:那没办法。

当地残联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也表示:评残一定要到(指定)医院去的呀。就像有病看病,都要到医院去看病,“没有上门评残的”。

最终,还是无奈,本来想叫救护车的他们,因费用太高,请朋友帮忙,开车将王先生又抱又抬送到了“指定医院”。最终,植物人亲自到场,证明了自己是残疾人。而且,过去后也并没有做什么检查,直接写了病例。

没必要的折腾,何必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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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办残疾证,必须自己来,这事瞬间引起舆论热议。将一个残疾人如此折腾,是否有必要呢?一看就知道,非要让植物人自己来?

残疾认定,确实需要对残疾本人做出现场鉴定,这也是实事求是,总不能患者家属是植物人就是植物人。但是,现场认定,除了患者本人上门外,鉴定机构工作人员也可以上门啊,尤其是对于确实行动不便,比如植物人,应该特事特办,毕竟,工作人员上门总比让植物人上门要方便

多。

规定和严格认定程序应该遵守,但是也应该更加人性化服务。规矩不能破,以人为本的原则更不能丢。

社会公共服务型工作,应该有更多的主动性,不一定非要在窗口等。比如一些卧床不起,行动不便,尤其是像植物人这些特殊人群,对他们的社会公共服务权益也必须要有充分的保障。没必要的折腾不要折腾,方便群众,是最好的群众服务。

就像一些地区这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就做

很好,很多老年和行动不便的人都享受到了疫苗接种人员上门接种,这也是为防疫工作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就张女士给植物人丈夫办残疾证这件事而言,工作人员看到这类特殊情况,即便是不能或无权直接上门服务,但也不能对群众诉求直接回复“那没有办法”,而且直接给出“必须本人来”“没有上门评残的”这样的硬生生回答。对于这事,完全可以申请领导特事特办,或者应该帮群众想办法,方便群众。

最后,还是想说,服务型机构的服务,应该更加主动,更加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