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网文《隐秘的欲望:走进连环杀手的内心世界》,作者:彭九戒,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每个城市都有一些社会底层的边缘人物,譬如走丢的精神疾病患者,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乞讨为生的乞丐等等。

他们的死活,会有人在意么?

或许有那么一天,你会无意中想起公司附近的那个老乞丐不见了,但也仅仅只是想起而已。

在东野圭吾的《嫌疑犯 X 的献身》里,男主为了替女主脱罪杀死了一名流浪汉,而因为该流浪汉不知姓名,无人问津,最终男主的计谋顺利得逞,真相泯于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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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仅是小说,因为在现实中,也真实发生过这样的案件,或许还发生在你的身边,你却全然不觉。

2001 年至 2002 年期间,在江苏与安徽两省,一名 “乞丐杀手”横空出世,他采取用石砸、刀捅、焚烧等残忍手段杀害无人问津的乞丐、流浪汉与拾荒者,在警方察觉到他之前,他足足夺去了二十多个无辜之人的生命。

1

2002 年 2 月 26 日。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正值阖家团圆的元宵佳节,寒冷的冬季尚未完全过去,在凌晨的夜里,路上已没有多少行人了。

在通济大桥桥底,一个落魄的中年男子正蹲在一堆篝火旁边,他穿着肮脏破烂的棉大衣,依靠熊熊烈火为自己取暖。

这装扮,一看便知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在可以避风的桥底生火取暖,无可厚非。

没多久后,可能是望见了这里的火光,又有一位同样衣着破烂的老者来到了桥底,似乎想与原本在此的中年男子一同烤火,那火很是旺盛,足可让两人都得到温暖。

但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那个中年男子见到老者靠近,便立刻站了起来,而他站起来的同时,还顺手拾起了旁边的一块板砖。没等老者开口询问什么,他率先朝着老者走了过去,抡起板砖就朝对方头上砸了下去!

顿时,老者头破血流。

悲呛的哭鸣声在空旷的桥底飘荡,但在这个寂寥的夜里,没人能听到老者的呼救。

双方没有冲突,此前似乎也并不相识,兴许老者也不曾想到对方居然会突然袭击自己。

那个中年男子也没有停下手来,他奋力使用手中的板砖,狠狠地把老者砸得皮开肉绽,砸得面目全非,砸得他颓然倒地。

没多久,老者已然一动不动,奄奄一息。

而那个中年男子迅速地把老者拖到火堆旁边,把收集回来烧火用的可燃性废料全部堆在尚未气绝的老者身上,并立刻点燃。

霎那间,那些废料冒出了熊熊火焰,连同老者的身体也被一并吞噬。

老者的肢体似乎还在火焰中挣扎了几下,可重伤加上烈焰的高温,让他很快便完全失去了生息。

而那个中年男子则头也没回地离开了现场。

次日清晨,老者尸体被过路者发现。

该尸体被混在一堆杂物焚烧的灰烬里,发现时明火已灭,尸体也已被烧得不成人形,表面完全碳化,呈焦黑干尸状,根本无法辨认面容。

警方介入,明确这是一起他杀案件,可老者的身份无法确认,只得从他被烧毁的贴身衣物灰烬上判断他可能是一个流浪汉,也就是俗称的 “乞丐”。

当时肥东县的警员们可能也没想到,他们所要追查的凶手,居然是一个泯灭人性的人间恶魔。

杀死老者并焚尸的那个中年流浪汉,正是 “乞丐杀手”刘明武。

他流窜于江苏与安徽两省,针对乞丐、流浪汉、拾荒者等社会底层人士下狠手,采取用石砸、刀捅、焚烧等手段,共作案超过 23 次,杀死逾 22 人。

而 2 月 26 号的这次件命案,只是他在肥东县犯下的第一宗杀戮而已。

面对这样莫名其妙的杀戮,我们不禁要发出疑问:

刘明武为何会对无人问津的社会底层人士进行加害?其中是否有什么特殊的缘由?

2

在肥东县明光路与濉溪路交叉口处,有一间早已无人经营的铺面房。

刘明武从通济大桥那边逃走以后,就来到了这边物色到的一个房子,他把门锁撬开,大大方方地住了进去。

这边原本就偏僻,而这个房屋也像是失去了主人那般,即便刘明武强行打开门住进去,也没有谁及时出现阻挠他。

时间来到 2002 年 3 月 6 日清晨。

天还没亮,另一个中年乞丐路径此地,发现房屋门锁坏了,随即推门进了屋子察看,一来是想看看能不能有什么收获,二来也可以把这当成一个栖息之地。

但率先占据这里的刘明武不乐意了。

他抄起从房屋里找到的一把水果刀,冲着那陌生的乞丐就是一顿乱砍,直接把对方砍倒在了血泊之中。

无论是得罪还是冒犯,至少也得先沟通才是人之常情吧!

但刘明武没有。

他没有任何与对方沟通的想法,而是直接拿刀就砍,不讲道理,也不讲原因。

且他下手之重也让人心惊,面对倒地的乞丐他仍然继续追砍,直到硬生生把对方的脖子完全砍断!

之后,刘明武又把一些可燃物堆在尸体上,点燃一把火,扬长而去。

尸体在屋内被无情地焚烧着,火光引来了屋外路人的注意,热心人帮忙报了火警,消防战士过来灭火,水柱一冲,居然从里面咕噜噜地滚出来一颗人头!

人们这才意识到这不仅是一场火灾,更隐藏着一起命案,消防战士立刻联系刑警单位前来侦查,可是犯人早就逃离了,案发现场也因为被焚烧了而没有留下太多线索。

事后,刘明武立即逃往了肥东县解放路一带,重新找了一个栖息地,孤独地活着。

他不允许别人打扰他的孤独,在流浪与乞讨的过程中,仿佛只要有同类接近打扰到他,他便会立刻伸出魔爪,把对方残忍地杀掉。

2002 年 3 月 17 日,刘明武的生活再次受到打扰,他像以往那样杀死了对方,一个不知姓名的乞丐。

或许那个无名乞丐只是跟他打了个招呼,或许只是路过问些事情。

他却没有任何犹豫地掏出水果刀,直接砍死了对方。

报案人发现尸体的时候,被害者血流了一地,并在地板上拖出一道可怕的印迹。他身上有几十道深浅不一的刀伤,有些甚至深入骨髓,可见刘明武完全是冲着杀死对方的念头动手的。

到了这一步,肥东县的警员们终于弄清楚了一件事——

这是一个专门针对乞丐、流浪汉、拾荒者这类社会底层人士的连环杀手。

而无论是乞丐,还是流浪汉、拾荒者,他们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几乎无亲无故,也没有固定的社交圈。

因此刘明武所摧残的那些生命,警方非常难去确定死者的身份,这导致也无法根据其圈子去推断出嫌犯。

为了针对刘明武,警方成立了专门的应对小组,在肥东县乞丐流浪汉较为多去的地段开始巡逻。

而同时, “乞丐杀手”的消息也在肥东县传了开去,一时间人心惶惶,尤其是原本生活就得不到保障的流浪乞丐、拾荒者们,他们都惧怕自己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3

2002 年 3 月 21 日,这一次发生的事情则更加血腥恐怖。

当时天还没有完全亮起来,刘明武正躺在肥东县人民路绿化区的一棵大树下睡觉,旁边就是垃圾堆。

流浪的乞丐们都没有太大时间观念,他们睡够了就觅食,吃饱了就找地方睡觉,大多如此,不管白天黑夜。

刘明武,被一路过拾荒的乞丐给吵醒了。

那是个只有十来岁孩子,矮小、瘦弱、发育不良在他单薄的身子上刻下深深的烙印。

他也并非有意打扰刘明武,他的目标只是刘明武旁边的垃圾堆,而就在他依靠灰蒙蒙的亮光,专注地翻找着垃圾堆里有没有值钱的废品时,被噪音吵醒的刘明武已经提着水果刀站到了他的身后。

这个小小的拾荒者,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后正站着一个恶魔。

而很快,那把水果刀,直接从他的背后贯穿了他的腹部。

小拾荒者下意识地挣扎,而刘明武却快速地抽出刀刃,继续一刀又一刀地捅进他的身体里。这个可怜的孩子,甚至来不及回头看看伤害他的是个什么人,就已经身受重伤站立不稳了。

但进入狂暴状态下的刘明武,似乎着了魔般地继续伤害着他,直至整个垃圾堆都流淌着鲜红的血液,直至小拾荒者的身体被刀刃伤得支离破碎,完全失去生存的可能性,他才停下这疯狂的举动。

刘明武杀完人后,眼看天空已经逐渐明亮,他连放火都来不及,只能胡乱地把小拾荒者的尸体塞进旁边的一个垃圾桶里,把垃圾桶上面的废物翻过来遮挡住血液,然后逃之夭夭。

发现尸体并报警的是一位早起的环卫工人。

想象一下这个可怕的画面——

当他打开垃圾桶时,看到的居然是一颗沾满血迹的头颅,而这颗头颅还瞪着那双死不瞑目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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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警方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调动所有可用的警力,尽全力在肥东县内排查所有可疑人员。

一直到第二天,也就是 3 月 22日下午十分,警方在肥东公交站进行排查时,发现了大大方方蹲在公交站台的刘明武。

一开始警员并没有重视这个看似慵懒、乞丐模样的中年人,毕竟他一不躲藏二不慌张,完全不像是他们正在搜捕的杀人犯。

直到警员们上前盘查,发现其身上居然藏着一把血迹斑斑的水果刀,这才引起了他们的重视,并一拥而上把刘明武制服。

但让人觉得奇怪的是,在被警员制服的过程中,刘明武没有过多反抗。

这也跟他杀人时狂暴的状态大相径庭。

就这样,刘明武被肥东县警方抓捕归案,但此时此刻的他们仍然以为这个凶手仅仅该为县区这几天被杀的乞丐负责。

殊不知,刘明武招供出来的案件,多得让肥东县警方都觉得不可思议。

4

根据刘明武自己供述,他是从 2001 年开始走上了杀戮之路的,目标确实跟警方推测的一样,他只针对乞丐、流浪汉这一类人下手。

2001 年 2 月 7 日,恰好也是一个家人团圆的元宵佳节,当时的刘明武在江苏徐州市流浪,市区万家灯火,无不映照着刘明武的孤苦伶仃。

他选择远离市区,往人少灯暗的郊外走。

在途中,他碰到了让他难以接受的事情。

那是一对同样流浪在外的乞丐,一男一女,都已步入中老年,看起来像是落难的夫妇。他们躲在一所破房子的墙角处,靠墙而坐。他们在地上摊了一层麻布,把一些食物放在上面,还点燃了两根蜡烛。他们有模有样地喝着不知从何而来的小酒,像是居家夫妻那样庆祝元宵佳节。

这让刘明武的心底极度不舒适。

于是他拾起了一块板砖,朝着那两个流浪汉走了过去。

摇曳的烛光映照下,刘明武挥动板砖,率先把男乞丐拍翻在地,这一砖直接拍在他的侧脸上,力道之大,让他不仅整颗头颅栽在地上,而鲜血也飞溅得到处都是。

这副场景也把旁边的女性乞丐吓得魂不附体,她挣扎着去察看她的老伴,刘明武则趁机把板砖拍在她的后脑勺上。

前几秒仍然是其乐融融的一对夫妇,下一刻则成了刘明武这个恶魔手下的亡魂。这一对老乞丐的鲜血融汇在一起,在蜡烛的火光中显得更为妖异。

而那给人带来光亮的烛光,也成了帮凶。

刘明武把他们放在旁边的行李家当、粗衣麻布等等,全都甩在两具尸体上面,尔后拾起蜡烛,点燃了尸体。

这是他第一次焚尸。

也是他之后频频这样做的起始。

据刘明武交待,此后的每次焚尸都会让他想起杀死老夫妇的那一刻,这种毁掉美好事物的快感让他身心舒畅,因为那些美好永远与他无关,而毁掉得不到的东西,居然让他内心得到了异样的满足感。

以至于在后来的杀戮中,只要有机会,他就一定会把残杀对象的尸体点燃,以满足他这种变态般的内心。

在杀完这对乞丐夫妇之后,他从徐州市流浪到宿迁市,并在那里犯下了超过 5 起杀戮事件,夺走超过五个无辜之人的性命,其中刘明武所不知道的是,其中之一只是一个走失的痴呆人士,他并不是真正的乞丐。

2001 年 7 月,刘明武转移到了安徽宿州市泗县,并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里,犯下了超过 6 宗杀戮。

2001 年 11 月,刘明武从宿州市来到六安市,继续取走了超过 4 条鲜活的生命。

2002 年 2 月,刘明武来到了合肥市肥东县,继续他那无休止的残忍杀戮,只不过他可能没想到,这里将会是他极恶一生的终点站。

在刘明武供述案情的过程中,可见其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只不过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涯让他记忆混乱,以至于他完全记不清自己杀过多少人了。

而警方也只能尽量调取与乞丐被杀相关的报案记录,去一一对应,让刘明武确认是否为他所犯下的案件。

最终,能够得到认定的结果是,刘明武于 2001 年至 2002 年期间共作案 23 次,其中杀死 22 人,未遂 1 人。

当然,这个数量远远不及刘明武真实杀害的人数。

而当问及他杀人的原因,他的回答却让人大跌眼镜,以他的原话来说是:

“因为那些人太脏了。”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刘明武诸如此类令人发指的言论不在少数,这甚至让安徽省警方作出了一个非常无奈的决定:

先为刘明武做覆盖身心的全面健康检查,以鉴定其是否身患影响自我操控的疾病。

于是,才有了安徽省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对刘明武进行的一系列身体核查,检查结果是作为一个流浪的乞丐,刘明武的健康状况依然良好,身上并没有疾病缠身。

而在遗传疾病检测的环节中,刘明武身上虽然也没有查到重大疾病,但从其报告中可得知,刘明武是一个 MAOA 基因携带者。

同时,安徽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也对刘明武进行了详尽检查,其委员会技术鉴定组在事后出据了《安徽省精神病司法鉴定书》,其中对刘明武的鉴定结论为:

“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责任能力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刘明武,在行凶之时并没有受到精神疾病的操控。

2002 年 8 月 28 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杀人狂魔刘明武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明武于 2001 年 2 月至 2002 年 3 月共作案 23 次,其中被杀死 22 人,未遂1 人,法庭依法判处该犯死刑。

至此, “乞丐杀手”刘明武,终于走到了自己的人生末路。

凶手被绳之以法,可谓大快人心,但我们还是要回归到那个最重要问题中去:

刘明武是什么来头?为何他会成为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呢?

5

刘明武,1962 年出生于贵州省松桃县乌罗镇胜利村。

他的家庭经济状况并不好,父母亲都是地道的农民,家里六兄妹,刘明武排在中间,从小就难以得到父母重视。

而恰好他的童年又处于一个特别的年代,加上贫穷等原因,刘明武只读到了小学三年级,就没有继续上学了。

尔后,刘明武一直在家里帮扶着父母,繁重的农活让他没有自己的时间,也没有自己的朋友,兄弟姐妹间也常常因为琐事争吵。

这让他逐渐成长为一个极度孤僻的人。

1983 年,21 岁的刘明武已经成长为一个男子汉,到了成家立室的年龄。

但因为他原本就相貌平平,一直在家务农更导致他皮肤黝黑,比同龄人都要显老一些。

这一年里,村里说媒的给刘明武说了好几个女孩,但没有一个能够看得上他,眼看着同龄人早就成家,甚至孩子都呱呱坠地,自卑让刘明武更沉默寡言了。

到了 1990 年,年近三十却仍然是孤家寡人的刘明武承包了村里的一些田地,准备围起来种植果树以增加收入。

但在其果园建设过程中,刘明武却因为私拉公电,而和发现此事的村干部起了冲突。最终导致村里把地给收了回去,刘明武的果园还未成型便被扼杀在摇篮里,他的发财梦也戛然而止。

刘明武积怨满满,多年来内心的苦闷无处宣泄,而这个村干部又明着坏了他的事业,于是,他把所有的不满都发泄在对方身上。

在 1990 年 9 月的一天,刘明武终于动了杀机,但他没有胆量直接针对该名村干部,而是把目标选择为对方在村子里玩耍的小儿子。

刘明武用菜刀,残忍地砍死了该名村干部年仅十二岁的小儿子。

事后,他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只身一人离开村子走上了逃亡的道路。

他化名为谭仁红,先后流浪到江苏、安徽、上海、河南等地,过上了流浪与乞讨的生活。

乞丐身份,是他所厌恶但又不得不接受的一个身份,就像他无力去改变现实,无力让自己过上想要的生活那样。

只不过我们可以得知,在成为乞丐之前,刘明武就已经爆发过自己的兽性,犯下了第一次杀戮,而对象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孩童。

从这件事中可见,刘明武的第一次杀人显得异常冲动,他没有充分计划以至于需要仓促逃生,况且这也并不是什么必报不可的深仇大恨,这宗杀戮更像是临时起意,暴怒之下无法自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