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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市政府决定废止《大连市出售公有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8件市政府规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大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我省近年来取消下放行政职权工作进行评估,以政府权力的减法获取市场活力的乘法,着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省营商局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形成了《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职权事项的决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

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相关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释”情况,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职权事项59项。

其中:取消25项,下放1项,调整至省直相关部门行使职权26项,因法律法规增加行政职权事项3项,承接国家下放职权事项4项。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将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同时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的行政职权,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确保协同、配套,并加强对市、县(市、区)政府部门相关人员的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实;对调整管理方式的事项,要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对新增的行政职权,相关部门要及时编制公开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

落实国家文件取消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计18项)

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共计41项)

此次取消下放调整共计59项行政职权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取消25项。涉及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包括“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乡村兽医登记许可”等14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处罚、2项其他行政权力。

二是下放1项。下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至市级科技行政部门实施,同时明确省科技厅要加强业务培训,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指导各市科技部门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办理审批规范有序,确保“接得住、用得好”。

三是调整收回26项。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层承接能力问题,将下放至市级的5项无线电管理权限和4项环境保护管理权限收回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行使。将下放至市级的16项海洋和渔业管理权限收回至省农业农村厅行使。按照加强工业领域高耗能项目审批管理要求,将委托下放的1项“铁矿矿山、有色矿山、稀土深加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收回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使。

四是承接4项。包括“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4项。

五是新增加3项。由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新增加“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处罚、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处罚、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处罚”3项行政权力。

信源:辽宁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大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大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