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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法院把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10月19日,佛坪法院快立快审快结,成功化解一起涉未成年人权益纠纷,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王某与陈某2009相识并登记结婚,2011年年3月生育一子小旭(化名)。后因种种原因,2013年王某和陈某离婚。小旭随王某共同生活,陈某一次性给付抚养费4000元。小旭随王某在其外祖父老王家生活,2019年,王某患严重疾病无法监护小旭,小旭又不愿随陈某共同生活,老王担任监护人,因王某患病花费大量医药费,小旭家庭经济困难,无奈之下小旭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按每月10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至18周岁。

因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承办法官及时联系远在内蒙古务工的陈某让其回佛处理。陈某回佛当日,承办法官征求了双方当事人意见,确定次日为双方进行处理。通过承办法官近两小时的释法明理,陈某明白了身为人父的责任,意识到这些年父爱的缺位,愿意支付小旭抚养费,但陈某表示至今一人生活,平时靠打零工为生,经济状况也不乐观,面对高昂的抚养费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期间,在承办法官多次提出修复感情的意见和建议下,小旭一方也理解了陈某的不易。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陈某自2021年10月起至2029年3月止,按每月560元的标准支付小旭的抚养费,分四期给付。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佛坪法院坚持把未成年权益保护作为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一环,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快立快审快结涉未成年人案件,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保护、优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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