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都有这么一批人

要“暴富”了!!

小编近日从区人民政府

接二连三发现了有关拆迁的最新信息

又有人摇身变“拆迁户”了

快来看看这次有没有你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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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化肥厂、钢厂周边城中村

地块改造项目

涉及仙女镇住宅45户

(化肥厂35户、钢厂10户)

总建筑面积8912.89㎡

拟设五个标段

化肥厂、钢厂周边城中村地块改造项目

房屋拆除机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NZC-2021G065

为保证化肥厂、钢厂周边城中村地块改造项目房屋拆除机构招标顺利安全实施,现对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房屋拆除单位,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化肥厂、钢厂周边城中村地块改造项目房屋拆除机构招标

2、地点及概况:化肥厂、钢厂周边城中村地块改造项目涉及仙女镇住宅45户(化肥厂35户、钢厂10户),总建筑面积8912.89㎡,拟设五个标段。

3、最低限价:10.08元/㎡。

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向低选取前7名投标人,经摇号产生5家中标单位及相应标段。

三、付款方式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将拆除残值费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人。

四、工期要求

10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金、技术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人员。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须知

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1)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参加报名登记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报名登记失败。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报名登记成功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3、投标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的、在招投标领域行政处罚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投标申请人须于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至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财务科。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

八、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9日。

2、投标申请人应于2021年10月18日-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至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集中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资料费:300元/份,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38号五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具体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其他有关内容

1、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勘察,勘察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2、项目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

3、投标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的、在招投标领域行政处罚期内的,其中标结果无效。

4、“锦官名邸东侧地块项目房屋拆除机构招标”“化肥厂、钢厂周边城中村地块改造项目房屋拆除机构招标”“水木南庭南侧支路地块改造项目房屋拆除机构招标”,三个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为“锦官名邸东侧地块项目房屋拆除机构招标”“化肥厂、钢厂周边城中村地块改造项目房屋拆除机构招标”“水木南庭南侧支路地块改造项目房屋拆除机构招标”,投标单位可按顺序参与上述三个项目投标,不可兼中。

5、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du.gov.cn/jdxnz/)平台发布。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14-86538233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4日

内容来源 | 江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