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桂灵

一年多前,上海市民王先生因患脑部疾病不幸成了植物人,没有任何行为能力。然而,家属申请伤残鉴定证明时,却被要求王先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这让王先生的爱人张阿姨“哭笑不得”:丈夫都已经处于植物人状态了,还怎么“亲自”到场呢?最后,还是请朋友帮忙,开车送王先生和张阿姨去了杨浦区中心医院。(10月20日《新民晚报》)

现实生活中,人们都难免会碰到“办证”或“鉴定”事宜,且在办理程序中也多有“本人必须亲自到场”的规定。但如果是遇到生活不能自理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就势必会沦为一种尴尬。张阿姨的“哭笑不得”和最终无奈“执行”,催人反思:让植物人“亲自到场”评残,是不是太缺乏人性化了?

诚然,让鉴定或办证者“本人必须亲自到场”的程序设计,不无为防止在证件办理中的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情况有误等异常发生的制度初衷,但此类行政服务更需坚守实事求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的务实原则。

服务窗口最能展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亲民形象。在确保情况属实、条件符合和程序正义的基础上,要尽可能地为办事群众简化程序、减少麻烦、提供便利。群众是否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就是检验服务工作是否到位的晴雨表和试金石。

基于人之常情的考量,面对已经没有任何行为能力的“植物人”,不大可能会“本人亲自到场”参加残疾鉴定,而借助家属或他人的帮抬也势必招致麻烦。在推进“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放管服改革语境下,相关部门理应急人所急,例如“上门服务”或“视频通话”等方式都不是那么难以实现。然而,当地的残联组织和鉴定医院“必须植物人本人来”的做法显然缺失惠民利民的人性化思维。

事实上,为加快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优化残疾人证办理,中国残联办公厅早在今年6月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行动不便重度残疾人开展残疾评定上门服务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107号),并得到全国各地残联组织的积极响应和创新落实。这是残联系统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实施的惠民便民具体举措。包括广西、厦门在内的多个省市也出台了相应实施意见。他们呼应残疾人所盼,解决残疾人所需,协调定点医院专家开展免费上门评残服务,让残疾人及其家属少跑路,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民优。

相较于健全人,残疾人群体的弱势显而易见。管理学的木桶效应告知人们,一只木桶能盛多少水,并不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任何一个组织,只有补齐“短板”才能发挥出最大效益。社会对弱势群体的态度往往决定它的文明程度。破解残疾人的“办证难”,不仅能极大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更能体现文明社会的人文关怀。这就是此案带给人们的镜鉴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