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智光电”)提交了招股说明书,拟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333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IPO日报发现,美智光电的控股股东为美的集团,同时,在其股东名单中不存在任何的“外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美的控股

据了解,美的智能成立于2001年,由贵溪电光源厂、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厂、江西贵雅电光源有限公司、江西宏雅灯具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美的集团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美智光电56.7%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需要指出的是,IPO日报查询发现,美智光电此次IPO似乎是其近三年半来首次“向外要钱”。

回顾股权历程,截至2018年初,美的集团持有美智光电100%的股权。

2018年3月,宁波美顺通过受让股权以及增资的方式成为了美智光电的股东。

2020年7月,宁波美顺向宁波美皓、宁波美翌、宁波泓太、美的创投转让股权。

至此,美智光电的股东由美的集团、宁波美顺、宁波美皓、宁波美翌、宁波泓太、美的创投构成,且随后美智光电的股东名单未再出现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美的创投为美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而宁波美顺、宁波美皓、宁波美翌、宁波泓太均为美智光电的员工持股平台。

这也意味着,美智光电的股东都是“自己人”,同时,其此次IPO是其向“外人收钱”的一次IPO之旅。

关联交易多

业务方面,美智光电是一家专注于照明及智能前装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综合运用物联网技术、语音控制技术、照明控制技术、边缘计算技术等智能交互及智能控制技术,持续为客户提供智能、安全、便捷、舒适的照明及智能前装产品,广泛应用于住宅、酒店、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交通场馆等各类场景。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下称“报告期”),美智光电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0422.64万元、69979.32万元、78784.52万元、41137.6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85.98万元、1771.98万元、6935.13万元、4013.04万元。

可以看出,在上述时间段内,美智光电的业绩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

对于美智光电上述的业绩,其关联方每年也贡献了不少“力量”。

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美智光电向关联方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132.14万元、23625.62万元、18762.86万元、9970.02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4.14%、33.76%、23.82%、24.24%。

可以看出,美智光电每年至少有一成收入来自关联方,而到了2019年,这一比例更是超过了三成。

与此同时,美智光电还存在关联方代收代付款项的情况,如2020年及2021年1-6月,美智光电杰美的电子商务(美的集团全资子公司)代收产生的商务款项金额分别为1114.49万元、1048.44万元;2019年和2020年,美智光电支付给智慧家居(美的集团全资子公司)代付的金额分别为1515.1万元、1526.81 万元。

除此之外,美智光电还存在关联存款、关联票据拆借及手续费支付、关联票据开立、关联租赁、关联方支付渠道使用及手续费、关联担保等情况。

对此,美智光电表示,尽管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的程序等进行了规定,但公司仍可能存在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偿债能力弱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IPO日报还注意到,美智光电的短期偿债能力始终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美智光电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25、1.27、1.32、1.43,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14、2.58、2.78、2.62;速动比率分别为1.11、1.14、1.21、1.3,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1.72、2.16、2.47、2.25。

可以看出,在上述时间段内,无论是流动比率还是速动比率,美智光电均始终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此外,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美智光电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88%、73.12%、71.83%、66.44%,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36.92%、32.06%、29.2%、30.92%。

在上述时间段内,美智光电的资产负责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至少约35个百分点。

END

记者 邓皓天

版式 褚念颖

编辑 王莹

IPO日报是《国际金融报》旗下新媒体,对平台刊载内容享有著作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