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邢台市信都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2例外省输入新冠病毒阳性无症状感染者(两人行动轨迹相同)。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相关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18日,11:55乘坐Z161次火车15车厢从北京到邢台;
15:13到达邢台火车站,出站后由亲戚接到信都区泉西街道紫晶悦城亲戚家中;
18:00乘坐出租车(车牌号:冀EZ0803)到信都区钢铁北路181号桂香斋吃饭;
21:10从桂香斋离开,乘坐出租车(车牌号:冀EZ2812)返回信都区泉西街道紫晶悦城亲戚家中;
10月19日16:00,送隔离点医学观察。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如果在相同时间、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和相关车辆的,请第一时间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报告,配合做好防控管理及核酸检测。
邢台市信都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河北多地紧急寻人
唐山市丰润区
唐山市丰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紧急寻找新冠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同乘同购同空间人员的公告
广大居民:
2021年10月19日17:39时,接唐山市疾控中心转关于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函称:确诊病例闫某与姜某某于9:30-11:00左右在大雁塔大慈恩寺游玩,同游玩人员李某和刘某某系我区居民,被判定为密接,现紧急寻找同乘同购物同空间人员。
李某和刘某某的行程轨迹:
(一)李某行程轨迹:
10月16日,李某15:15乘坐9H8405航班55B座于16:55到达三女河机场,随后乘坐机场大巴前往唐山站,18:13乘坐K3公交车到丰润区3小区站点下车,下车后自驾返回家中,未再外出。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7日15:00左右,李某前往华龙大厦5楼GR理发馆理发,15:30左右前往东北购购物,17:15前往丰润西北购购物,18:20前往东北购购物,19:00左右去刘某某家中吃饭,随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0月18日居家未外出。
10月19日14:00左右,李某独自步行前往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随后步行返回3小区,自驾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二)刘某某行程轨迹:
10月16日,刘某某15:15乘坐9H8405航班56A座于16:55到达三女河机场,随后乘坐机场大巴前往唐山站,18:13乘坐K3公交车到丰润区3小区站点下车,下车后自驾返回家中,未再外出。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请及时相互转告,凡上述时间同乘同购物同空间人员,请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接种疫苗,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丰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5123864
丰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孟村回族自治县
孟村回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复阳病例次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紧急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孟村县疾控中心接到泊头市疾控中心和新华区防控办协查函,推送关于复阳确诊病例次密切接触者2人(王某、刘某某)在孟行动轨迹。为寻找王某、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2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王某,泊头市人,2021年10月18日上午10:40乘车到达孟村车站(车牌照为:冀JR6736),下车后在汽车站对面羊杂汤店吃饭;12:00左右步行去奥林书院,随后去王史中学、二中、镇中送样书,17:15打车去南皮。
刘某某,新华区人。2021年10月18日上午10:40乘车到达孟村车站(车牌照为:冀JR6736),下车后在车站门口乘坐拉客三轮去孟村社保服务大厅办业务,中途在服务大厅附易人科技复印身份证后返回大厅办理业务,11:07分乘坐原拉客三轮返回孟村车站;11:09分买票后乘车返回沧州。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与王某,刘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立即向属地乡镇、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与我县疾控中心或定点发热门诊联系,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定点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孟村县疾控中心电话:0317-6721234
孟村回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孟村回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复阳病例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紧急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10月19日上午8点40分,我县疾控中心接到天津武清区疾控中心电话推送关于武汉天河到天津滨海航班复阳确诊病例涉及到我县密切接触者2人。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流调程序,对张某某、刘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寻找张某某、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2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17日中午13:30分乘坐武汉天河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的GS6511航班,座位号25B,24C(上飞机后张某某换乘座位号24C);于下午15:20分到达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乘坐地铁2号线转3号线,天津南站出站口。
2021年10月17日下午18:14分乘坐天津站到沧州西的高铁G2581(座位号13B、13C)到达沧州西站,到站时间为18:36分;出站后在站口路边等候打车,于19:00打车(微信付款商家码为“80后”),19:26分到达沧州火车站附近凯宁酒店8235房间办理入住。办理完入住后在车站附近灌饼小车购买鸡蛋灌饼(付款时间19:41分),购买完后去往旁边驴肉火烧店;20点10分去往酒店旁边超市购物(付款商家显示为兴源通讯),之后回到酒店休息,后无外出。
2021年10月18日上午8:01再次去酒店旁边超市购物,8;46分去往国营汽车站购买沧州通往孟村的公共汽车的车票于9:30分发车(车牌照为:冀JR6736,车上大约10余人),10:40分到达孟村车站,车辆未进站。下车后,2人步行去往盐百商厦购物,在二楼购买AHC化妆品(付款时间为11:00),在一楼超市购买奶制品(付款时间为11:26分),出盐百商厦后由姐姐张某某自驾车接回到王庄子家中。
2021年10月18日下午15:00左右张某某、刘某某自驾车去往孟村北环京东快递取件(取件时间为16:37分),大约逗留1分钟,于16:53分在孟村东环中石油加油站加油,加完油去往零点酒店办理完入住后自驾车去往超越火锅鸡二楼20号桌就餐;19:40出饭店后自驾车去往回声嘹亮歌厅二楼唱歌,离开歌厅时间为21:30分,之后自驾车回到酒店休息,后无外出。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与张某某,刘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立即向属地乡镇、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与我县疾控中心或定点发热门诊联系,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定点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孟村回族自治县疾控中心电话:0317-6721234
孟村回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黄骅市
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及次次密接的通告
2021年10月19日,黄骅市疾控中心接到天津武清区疾控中心的协查通报,我市李某某、吴某某为天津入境复阳患者魏某的密切接触者,二人部分行程轨迹如下:
2021年10月17日18时左右到黄骅金都华府2号楼1单元乘坐电梯回家。19时至21时左右到西木伊羊火锅店888房间就餐。10月18日7时30分至11时50分,及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两个时间段在金宝商城C座曾乘坐电梯(阿迪达斯店铺口)到11楼办公室办事。请有相同时间段就餐及乘坐电梯的市民看到通告后马上与黄骅市疾控中心或防控办联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及时相互转告:
如有同时间段在西木伊羊(阿迪达斯店铺口)就餐人员、金都华府2号楼1单元乘坐电梯人员,金宝商城C座乘坐电梯(阿迪达斯店铺口)人员,立即向黄骅市防控办或黄骅市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向属地乡镇、社区、工作单位报备,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与黄骅市定点发热门诊联系,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定点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黄骅市防控办电话:0317-5917897
黄骅市疾控中心电话:0317-8881721
张家口市宣化区
宣化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K42次列车乘客的排查通告
2021年10月18日晚22时,北京市丰台区疾控中心报告1例甘肃来京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该人员乘坐K42次列车于10月16日抵京,为9车厢18号下铺宁夏病例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该次列车为10月15日由敦煌开往北京的K42次列车,于10月16日16:27分途径宣化站,有乘坐该次列车并在宣化下车的乘客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有知情的广大居民可向宣化区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电话:0313-3238711)直接反映提供线索。
宣化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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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邢台信都发布 河北新闻网
编辑:王来淮 吕海坡
主编:张晓明
监制:朱湘鹤 刘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