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民夏女士(化名)向媒体透露,她在2020年底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后续得知,中介给予她的报价高于当时的挂牌价。因此,夏女士质疑中介有意哄抬价格,并从中赚取差价。目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已对此事介入调查。

『地产舆情』第14期

作者丨苗建信息分析团队

时间轴

2021年10月10日

南方都市报APP《深圳大件事》关注并报道了该事件。

2021年10月11日

业主夏女士在抖音平台个人帐号跟进发布该事件相关视频内容,舆论持续发酵。

2021年10月12日

深圳房地产中介协会表示已受理此投诉,且已有调查结果,近期将对外公布相关情况说明。

2021年10月12日

微博帐号星视频、头条新闻、奥一新闻等纷纷跟进发布相关报道,并引发网友广泛讨论,一度冲上微博、抖音、头条热搜。

2021年10月13日

深圳中原地产、深圳深安房产针对此事件,先后发布声明均表示自己无责,舆论持续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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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至今

紧随两家房产中介发布声明之后,业主夏女士在抖音平台个人帐号上发布视频,质疑两家房产中介所发布声明中的内容,引发大量网友转发、评论互动,更多主流媒体跟进报道。

涉事主体声音

业主诉求:

要求中原地产退还250万元差价及交易服务费,并书面道歉。

业主质疑点:

1.看房过程中未告知有另外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存在。

2.合同中并未标明必须收取这一笔费用(250万元)。

3.委托合同4300万(最终成交价为4150万)是否是前业主本人与中介(中原地产)签署的。

深圳中原地产:

初次回应:当时服务夏女士的中介工作人员已离职,除合法佣金以外并未收取夏女士任何费用。被要求退还佣金的诉求并不成立,望客户进行理解。

再次回应:卖方为卖房同时也与“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签署《房产销售策划服务合同》,深安地产收取其250万元服务费用。深安地产公司本身与中原无任何关系。

深圳深安房产:

初次回应:夏女士买这套房的事情,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她的房子是在中原地产成交的,与深安房产无关。

再次回应:确实从前业主那里收取了250万元,但这笔钱“属于策划服务费”,且此次并未参与中介业务,和买家并无关系。

深圳房地产中介协会:

1.因违反“佣金透明化”要求,对深安房产作出自律处分。同时,协会正在启动专项调研课题,征集司法、行政和行业内各方面意见,制定新的针对性自律措施。

2.业主支付给深安房的250万元费用如何定性,都是近期新生现象,需要法律层面判断,因此协会已建议投诉人尽快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媒体声音

截至目前,除南方都市报关注报道外,证券时报、澎湃新闻、封面新闻、凤凰北京青年报、楚天都市报、齐鲁晚报、扬子晚报网等主流媒体后续均对该事件关注报道,网民参与讨论的热度较高。

证券时报:深圳业主买4000万豪宅被中介吃差价250万?涉事中介否认!

吃差价、涉嫌隐瞒房产关键信息等乱象在房产中介行业时有发生,也是各地行业监管机构重点打击的行为。

澎湃新闻:买房被吃差价250万,房产中介还藏着多少猫腻

中介作为掌握大量交易信息、熟悉交易规则的市场参与者,理应扮演好稳定市场、维护买卖双方权益的居间者角色。

封面新闻:一笔二手房交易抽走250万佣金,是本事还是诈术?

一个健康的不动产市场,绝不该容忍挖坑设陷、做局收割。

凤凰网财经:敢昧250万差价的深圳中介背后,是行业最后的疯狂

房产中介行业即将迎来模式上的变革,当行业真正的“透明”起来后,“黑”中介们也将无所遁形。

北京青年报:“差价250万元”岂止吃相难看

“吃差价”在二手房交易中是老问题,但老问题又有了新乱象,即二手房交易本来涉及三方,但却冒出第四方来“分肥”,而且“吃相”很难看。

楚天都市报:吃250万差价 中介好大的胃口

这笔250万元的差价,岂能以“策划服务”的名义就吃得干干净净,如此巧立名目,变着法子坑客户,只怕怎么吃的,还得怎么吐出来。

齐鲁晚报:一套房“吃250万元差价”如此吃相太难看

这些年二手房市场乱象较多,乱象之一是“吃差价”。对此,行业主管部门不能袖手旁观,这既关乎买方利益,也关乎楼市秩序和房价稳定。

网友情绪及观点

主要观点如下:

  • “那不就是坐实了吗?你们左手到右手。”

  • “难怪买一套房中介就能吃一年。”

  • “在职期间做的事离职了就不管了,牛逼啊。”

  • “为什么和你们签订的中介买卖协议,会有第三方中介公司介入?”

  • “夏女士说的对,无条件支持夏女士”

  • “出事了,就离职了?”

  • “这种情况直接上诉法院吧”

  • “赚佣金还不够?还要赚差价?”

  • “这个太正常了!这就是政府为什么要弄买卖交易平台的原因,中介太赚钱了。”

  • “中介就是两头骗。”

  • “不用声明了,我也被中原地产前海路分店一个姓柴的吃了10万差价,业主后来告诉我的。”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人士观点

律师李叔凡:

250万元已是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合同欺诈罪。不建议买房者打官司,建议直接报警。

律师王亚中:

若中介真的存在隐瞒双方赚取巨额差价的话,这种行为或涉嫌商业欺诈。当事人可以去房管局进行投诉,并要求中介公司进行赔偿。

律师颜宇丹:

现在的争议点是如何认定这250万元。因为退差价首先要证明的是“差价”,而根据目前的资料还无法判断是“差价”,退还佣金需要证明中介公司存在违反居间合同约定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郭韧律师:中介人员离职并不影响起诉。现在中介公司明确说没有差价,估计就是没有证据,目前最重要的还是充分举证。

舆情分析

1.传播走势

10月10日,南方都市报关注报道该事件后,引发社会舆论关注。证券时报、澎湃新闻、封面新闻、凤凰网财经、北京青年报、楚天都市报、齐鲁晚报、扬子晚报网等主流媒体均对该事件做出跟进报道;同时,该事件于10月12日分别登上微博、抖音及头条热搜,在榜时长分别为6小时50分、17小时50分、15小时50分,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2.媒体传播渠道

截至2021年10月16日,微博为此次事件的主要舆论阵地,占总体声量的55%;其次为客户端,占总体声量的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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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印记
2021年10月10日-10月16日该事件网络舆情热词:

围绕本次舆情事件相关:“中介”、“佣金”、“差价”、“合同”、“费用”、“质疑”、“中原地产”等热词呈现,清晰的表明了本次事件的舆论焦点和舆情发酵方向。

苗建舆情观察:

  • 长期以来,房产中介收取服务费存在乱象是该行业被广为诟病的问题之一。10月14日,半月谈杂志登文《“铁板一块”的房产中介费收费模式该改改了!》针对中介费乱象发声,指出中介服务本身作为一种产品,要想实现更高的收益,提高服务价值是关键。此次事件或将进一步推动中介服务模式的改革,同时加强监管部门对房产中介违规违法行为的约束,进一步规范二手房市场。

  • 在信息时代,中介作为掌握大量交易信息、熟悉交易规则的市场参与者,吃差价、涉嫌隐瞒房产关键信息等乱象在房产中介行业时有发生,本次事件中以“策划服务”的名义收取250万元差价,“吃相”难看。伴随着监管部门重点打击典型违规违法事件,中介行业服务制度公开、透明化不断推进,中介机构将逐渐扮演好稳定市场、维护买卖双方权益的居间者角色。同时,此次事件也为整个房地产中介行业敲响警钟,消费者的信任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一旦被撕毁,就很难再重新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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