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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网讯 10月19日上午,衡阳中院组织召开全市减刑、假释工作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曹亚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华新检察院检察长雷振湘,雁北、雁南、湘南、衡州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出席会议。

会上,衡阳中院审监一庭负责人通报了衡阳地区1990年以来减刑、假释案件评查工作情况;衡阳中院审监二庭负责人传达了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省高院副院长熊春明关于严格落实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工作要求,介绍了今年以来衡阳中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情况,并重点组织学习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与会人员就进一步落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依法行使审判权、统一减刑、假释案件裁判尺度、加强协调联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曹亚民表示,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要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中院审监部门要充分听取各监狱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各监狱要严格依照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前期提请工作,检察机关加强对减刑、假释案件提请和审理全面监督,特别是针对明确规定的13种严重犯罪情形进行严格把关。要明确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吃透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各司其职,扎实做好减刑、假释各环节工作,确保每一起减刑、假释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以优良的工作业绩检验和巩固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

华新检察院副检察长及驻各监狱检察室负责人、驻衡各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相关负责人、市中院审监一庭、审监二庭负责人及审监团队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