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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婺城区人民政府、浙中房产、浙中在线、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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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有22条土地征收消息,请大家仔细阅读所有内容:

第一则消息、婺城区连发6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近日,婺城区人民政府发布 第六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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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婺)征2021第48号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婺城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需要,需征罗店镇西吴联村农民集体使用土地 0.6272公顷 ,其中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 0.1156 公顷,其他土地(空闲地)0.5116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四至范围:北侧为林地、西侧为园地、南侧为林地、东侧为林地。(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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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婺)征2021第50-1号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建设需要,需征乾西乡鲍杨社区农民集体使用土地 0.4404公顷 ,其中农用地0.1332公顷:含耕地0.1332公顷。水田0.133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0.074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铁路用地)0.0045公顷,其他土地(空闲地)0.2284 公顷;

需征乾西乡上陈社区农民集体使用土地 0.0805公顷 ,其中农用地0.0390公顷:含耕地0.0390公顷。水田0.0390公顷,其他土地(空闲地)0.0415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四至范围:北侧为道路、西侧为道路、南侧为道路、东侧为耕地。(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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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婺)征2021第50-2号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建设需要,需征城西街道西郊社区(村)农民集体使用土地 0.0559公顷 ,其中农用地0.0477公顷:含耕地0.0477公顷。水田0.0477公顷,其他土地(空闲地)0.0082 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四至范围:北侧为道路、西侧为道路、南侧为道路、东侧为耕地。(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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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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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婺)征2021第27号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婺城区荣光国际学校以北、水上运动中心以南地块建设需要,需征白龙桥镇三联社区农民集体使用土地 5.2477公顷 ,其中农用地5.2477公顷:含耕地4.9906公顷。水田4.9906公顷,沟渠0.120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 0.0697 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0672 公顷;

需征白龙桥镇筱溪村农民集体使用土地 7.6063公顷 ,其中农用地7.6063公顷:含耕地7.3294公顷。水田7.3294公顷,沟渠0.199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779 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四至范围:北侧为耕地、西侧为二环西路、南侧为荣光国际学校、东侧为耕地。(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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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婺)征2021第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婺城区龙蟠区块纵二路以东、横六路以北地块项目,拟征收白龙桥镇雅姜村、清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2465公顷(33.6975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白龙桥镇雅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71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白龙桥镇清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75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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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白龙桥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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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婺)征2021第51号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雅畈镇小青龙生态安放园建设需要,需征雅畈镇新畈村农民集体使用土地 0.1796公顷 ,其中农用地 0.1796公顷:有林地0.1761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四至范围:北侧为林地,南侧为林地,西侧为林地,东侧为林地。(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第二则消息:金华湖海塘附近多宗地块将被征收,合计超400亩:

近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4则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

金(开)征2021第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 环南路以北、双龙南街以西一期地块 建设需要,拟征收苏孟乡山背村、塘上村、木杓塘村、清江塘村、桥儿头村,秋滨街道马鞍山社区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苏孟乡山背村、塘上村、木杓塘村、清江塘村、桥儿头村,秋滨街道马鞍山社区 等农村所有集体土地 16.4708公顷 (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征收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人民政府将组织苏孟乡人民政府、秋滨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征收土地预公告

金(开)征2021第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二环南路以北、双龙南街以西二期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苏孟乡山背村、塘上村、木杓塘村,秋滨街道马鞍山社区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苏孟乡山背村、塘上村、木杓塘村,秋滨街道马鞍山社区 等农村所有集体土地 7.3156公顷 (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征收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人民政府将组织苏孟乡人民政府、秋滨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征收土地预公告

金(开)征2021第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环城南路以北、武义江以西一期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三江街道洪坞村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三江街道洪坞村 等农村所有集体土地 3.5176公顷 (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征收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三江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征收土地预公告

金(开)征2021第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环城南路以北、武义江以西二期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三江街道洪坞村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三江街道洪坞村 等农村所有集体土地 2.2794公顷 (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征收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三江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第三则消息:12则土地征收公告发布!涉及金华6宗地块、多个项目:

近日,金东区人民政府发布12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金东征启〔2021〕第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 建材市场南侧地块项目 ,拟征收多湖街道新古井社区、十二里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多湖街道新古井社区、十二里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833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金东征启〔2021〕第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冠达东方兰亭东南角地块项目,拟征收多湖街道金都美地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多湖街道金都美地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88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金东征启〔2021〕第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曙光公园项目,拟征收多湖街道牛皮塘社区、大项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多湖街道牛皮塘社区、大项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8.969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金东征启〔2021〕第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东湄公园项目,拟征收多湖街道潭头社区、东湄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多湖街道潭头社区、东湄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9.768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金东征启〔2021〕第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曹宅镇朝皇路(一)项目,拟征收曹宅镇曹宅村、杜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曹宅镇曹宅村、杜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92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红线图。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金东征启〔2021〕第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曹宅镇朝皇路(二期)项目,拟征收曹宅镇曹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曹宅镇曹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2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红线图。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金东征启〔2021〕第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傅村镇2021-1#地块项目,拟征收傅村镇祝家村、金港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傅村镇祝家村、金港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427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红线图。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金东征启〔2021〕第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傅村镇2021-2#地块项目,拟征收傅村镇祝家村、金港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傅村镇祝家村、金港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565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红线图。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金东征启〔2021〕第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傅村镇2021-3#地块项目,拟征收傅村镇杨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傅村镇杨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17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红线图。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金东征启〔2021〕第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傅村镇2021-4#地块项目,拟征收傅村镇东后徐村、傅村农场、傅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傅村镇东后徐村、傅村农场、傅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413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红线图。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金东征启〔2021〕第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傅村镇思远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傅村镇傅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傅村镇傅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38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红线图。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金东征启〔2021〕第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傅村镇欣居街(华丰路-规划道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傅村镇东后徐村、祝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傅村镇东后徐村、祝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83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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