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个朋友彼此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和要好时,常说“为兄弟两肋插刀”,当朋友遇到困难时,就会自发地去帮助他。但是这也要在适度的范围内,一旦过了度,就会适得而反,不仅没有帮了朋友反而会让自己陷入泥潭。

在江苏盱眙曾经有两个好朋友,他们小时候经常一起玩,而且还一起看过很多江湖义气和古惑仔等题材的影片,深受影响并答应对方“为兄弟两肋插刀”等等话语。除此之外还都很喜欢古墓这种题材的恐怖片等,让他们对墓穴深感兴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后来两人长大,但是对学习都不上心,早早离开学校之后来社会上混口饭吃,但是这时的他们才发现,什么都不会的自己只能做一些苦力活,工作辛苦来钱也慢就让两人很丧气。而这时他们想到,如果是去偷别人和死人的钱,来钱很快的同时也不容易被发现。

于是两人便在扬州等地流窜犯下了盗窃、盗墓的罪行,但是数额较少也没造成严重的后果。而在2009年,警方就一举将两人抓获,但是在接受审讯时,郑鲁和王久清达成共识。郑鲁一人将所有的罪行全部承担,将王久清说成是被自己胁迫一起作案,很快王久清就被释放了出来,而郑鲁则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王久清在被放出来后,就去了郑鲁家,将郑鲁被抓的事跟郑鲁的妻子说了出来,并说他答应了郑鲁,会照顾你的生活。平时还好,但是到了冬天,如果没有采暖设备家里就会冷得要命,所以2010年冬天他将郑鲁的妻子接回了家。但是这一举动让王家人很不理解也很不满,但是并没有拒绝。

后来在冬天的某一天,两人相依偎地睡在了一张床上,发生了关系。但是哪有不透风的墙,这种不清不楚的关系很快就在村里流传开来。在2010年郑鲁出狱后,很快就听说了一些关于王久清和妻子的绯闻,但是当时的他还不信。只不过在回到家后,发现家里已经很久没有人待过的痕迹了,就不得不相信那些流言蜚语了。

但是王久清和郑鲁的妻子也知道他大概什么时候放出来,早就溜之大吉。后来郑鲁来王家找他,被王家人阻拦并说了人不在。只不过这时的他,哪里还有足够的冷静和理智,只有被兄弟妻子背叛的仇恨和报复,而王家人的话在他听来就是藏人和拖延时间的借口。

随后返回家中的他,就开始预谋着实施报复的计划。在那次去王家找人时他就发现院子里的大狼狗,随后就买了毒狗的药放进了一块肉里。然后在一天晚上将这块肉扔给了院子里的狗,肉不大狼狗很快就吃完了,而没过多久就出现了中毒的反应,第二天醒来的王家人就发现院子里的狗被毒死了,但是并不知道是谁投的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然后郑鲁在9月3日晚,带着一把尖刀来到王家。又是来找王久清的,只不过不在的人就是不在,但是郑鲁并不相信他们的话,于是在愤怒中将王久清的父母、6岁的女儿、舅舅以及身怀双胞胎的舅妈等7人杀害,造成七尸九命的惨案。

惨案发生后并没有急着走,而是在王家翻找了起来,一方面是寻人,另一方面则是搜点钱。在发现家里真的没藏人之后,就认为是外出了。于是就在王家洗了澡换了身衣服,随后又做起了饭,吃完后依旧没见到人,索性就睡在了王家主卧的床上。

第二天下午离开并直接前往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向警方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带领警方确认现场。但是这些并不能让其摆脱杀死多人的罪行。2011年12月14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一审宣判,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于2012年9月5日上午对其执行死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本案中郑鲁残忍地杀害王家七口人,造成其中一名孕妇及一名未成年人死亡的事实,属于情节严重的,依法重判。

而其在实施完杀人行为后,又将王家的财物占为己有,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并且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其中郑鲁在案发后第二天,在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情况下,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的行为属于自首情节中的自动投案。

虽然自首可以从轻发落,但是对于其制造的这起恶性凶杀案件来说,并不能为其争取从轻处罚的结果,而其所造成的杀孽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制裁,在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之下,依旧被判处死刑的结果。

而一时的愤怒让自己走向法律的对立面的同时,也将与此事无关的王家人再也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而作为本案的导火索的王久清和郑鲁的妻子当得知因为两人的私情,导致这场惨剧的发生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