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反映:锦绣名都楼部分业主占用公共绿化及公共区域,违章违建阳光棚占用公共区域并将空调安装在天然气旁严重造成二楼业主人身财产安全损坏。物业多次发放整改通知书,业主拒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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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了:

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住户搭建阳光棚的行为涉嫌建临时建(构)筑物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和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的规定,应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相关住户未经批准搭建阳光棚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将配合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内容来源丨人民网

主编|辉哥 编审|娜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