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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

据洱源县纪委监委通报

洱源县凤羽镇凤河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凤河村委会实施了大涧河湿地库塘建设项目,2018年7月项目结束后,时任凤河村党总支书记杨佩兰提议并与时任凤河村委会主任李月元、时任凤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合鹏、时任凤河村委会文书李耀太、凤河村委会临聘人员李灿彬商议后以考察为名前往丽江游玩,随后安排李耀太从大涧河湿地库塘建设项目中以用工名义虚列用工数,套取项目资金9000元,其中5000元用于支付5人旅游期间产生的费用,其余4000元用于购买五个铜制火锅炉分发给参加游玩的5人。杨佩兰、李月元、杨合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7月,杨佩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李月元、杨合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李耀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灿彬受到批评教育,并收缴违纪所得。

洱源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021年10月8日

来源:洱源县纪检监察网、微观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