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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本文图片均为 静安区检察院 供图

10月1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静安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范某三十来岁,研究生毕业后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打工,每份工作都没能做太久。2021年1月,范某在上海某网络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不久后被辞退。没有了收入来源,积蓄也花光后,范某想到日常生活中顾客购买商品付款时经常用手机扫码支付,便想“偷梁换柱”,将自己的微信收款二维码覆盖在商家的微信收款二维码上,这样顾客扫码买单的钱就会转进自己的微信。

作案现场监控截图

2021年5月初,范某去图文店打印了多张自己的微信收款二维码。5月7日起,他带着这些二维码辗转于静安、杨浦、普陀三个区踩点,寻找人气较旺、销售小额商品的店铺,边走边贴。
范某交代,他最终选择了卤肉店、烧鹅店、彩票店、熟食店、水饺店、粮油店等小型店铺下手,这些店铺都不止有一个收款二维码,而且二维码一般贴在柜台玻璃上或者门口墙上。
监控拍下了范某偷换二维码的全过程。过了7天,范某被抓获。原来5月9日,一位“看见顾客扫了码,却没有收到进账”的烧鹅店老板发觉早上的几百元营业款“不翼而飞”后报警。
经查,5月7日至案发,范某偷换了十余家商家的微信收款二维码,致使多家商家营业款损失,其非法获取钱款共3700余元。
静安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经该院提起公诉,9月29日,法院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