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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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本应是人人皆可免费停放,近日,椒江区白云街道华彩小区北面及周边区域的公共停车区域,长期有几位年长的“收费员”在此收停车费,这是怎么回事呢?

老人当起了“收费员”

陈先生透露,在6月底,小区已有业主向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反映此事,当时,经过白云街道相关负责人协调,村里老人停止收费了。但一周后,又“死灰复燃”。

陈先生说,不光是北门的公共车位,小区西侧围墙外及巡安庙周边,老人占用公共车位并进行收费。

10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椒江区白云街道华彩小区北门附近,看到部分在台州市中心医院停车场口“吃”了闭门羹的车主会选择前往医院南面的殿后陶村东区进行车辆停放,也有人会开到华彩小区北门门口的公共停车区域寻找车位。

该公共停车区域位于华彩小区8号楼的北面,有32个停车位。8号楼为店面楼,楼下有多个店铺。店铺门口放着几张凳子,现场,两三位老人脖子上挂着收款二维码在此徘徊,但周围并无设置收费告示。

驻足观察半个多小时,有数辆汽车开至此处停放。当车主熄火下车后,老人便会上前展示收款二维码,每人收取10元。

询问下得知,大部分人是因为要前往医院就诊,由于医院内和周边路面停车车位爆满,只能就近、就快停放。也有小部分是附近小区业主,认为每天10元的停车费相对低廉,就选择停在此处。

当记者问老人收费是否符合规矩、有无审批等问题,老人只表示店铺是村里的,店铺门口的停车位管理也是村里负责,收来的钱会交给村老人协会。

因停车问题引发多次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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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彩小区业委会成员尹先生说,今年7月份起,小区8号楼楼下的店铺所有权归还至殿后陶村村集体,村里以“停车位是店面配套的”为由,在此圈地收费。

“小区门口的公共停车区域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是业主共有的,村里也不该在此进行所谓的‘管理’,因为收费的事,已出现多次矛盾,引发业主和来此停车市民的不满。”尹先生说,况且,对机动车收费是需要审批的,若接下来这个事情能得到解决,小区业委会将牵头设置收费系统。

小区周边公共停车位是否能收费?记者就此咨询了北京盈科(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卫福。他解释,根据《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小区店铺前的公共停车位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陈卫福说,开发商建设小区时,跟村里应有过协商。既然建设了小区了,那小区范围内的包括小区内的车位、道路等区域,都属于小区内业主的共有财产。“主要得看当时开发商与村里是如何协商的,是否村里保留了这些停车位所有权,如果村里保留了,他们就有权决定车位是否收费。”

“进行收费的话,必须要向有关部门报备、审批、备案。”陈卫福说,当然,也得看该区域是否属于政府定价范畴,若不属于,可自行定价,这些在《浙江省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中皆有迹可循。

希望双方能达成一个折中方案

随后,记者联系到殿后陶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党支部书记兼社长周新能。他表示华彩小区8号楼楼下的店铺所有权是属于村里的,曾有商家反映过门口停车位不足影响生意等问题,导致出租困难。

“在没有人管理的情况下,曾经周边停车一片混乱。”周新能说,于是与村老人协会协商,安排村里老人在此管理。

至于收费问题,他觉得,未经任何审批是不应该的,已与村老人协会协调多次。

“据我了解,周边不少村在收取停车费,我们主要是想以这笔费用来增加村民收入。如果华彩小区业主对此有不满,欢迎该小区业委会负责人来村里与我们协商。”周新能说。

另外,椒江区白云街道办事处常务副主任潘航平表示,华彩小区北面人行道上的公共停车位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是全体业主所有的,殿后陶村村民在此收费是不合理的。“7月底,包括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内,就此事召开了一次协调会,是由行政执法部门对收费问题进行管理。如果相关部门需要街道出面,我们将积极配合。”潘航平说,街道无执法权,希望村里和小区双方能够进行协商,寻求一个折中方案,他们愿当“老娘舅”角色,为其进行协调。

记者联系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对于人行道上的违停现象,执法人员会进行抄单,但这件事情需要街道、社区与村进行协调。

来源: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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