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傅文婧、柏可林10月19日报道:近日,某直播平台上拥有50多万粉丝的网红罗小猫猫子在直播时,在一群网友的怂恿下服农药,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这群起哄“快喝吧”的网友,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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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罗小猫猫子的母亲正在山东处理后事,她表示事发时直播间有网民起哄,将追究起哄者法律责任。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网友对这起事件展开了激烈讨论。有网友感慨:“本来是有想死的想法,说出来其实是让大家劝劝自己,看看大家对自己经历的事有什么看法,“可惜有些人却是看热闹。”

有网友指出:起哄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也网友认为,不分青红皂白,不明真相就去起哄,“这个互联网真的生病了。”还有网友提议,对所有的网络ID全部进行实名制认证,任何因为网络暴力、怂恿他人自杀或施暴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人身伤害视情况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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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文伯书院副院长吴允锋认为,站在刑法角度,起哄、鼓动他人自杀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起哄、鼓动他人自杀行为可能连刑法意义上的教唆行为都谈不上。”即使属于教唆他人自杀行为,鉴于被害人具有完全责任能力,其自杀行为属于自我决定的行为。”

因此,起哄、鼓动自杀行为不符合刑法规范行为类型,不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这些起哄者、鼓动者围观被害人自杀,由于他们不具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因此,也不能成为一个不作为的犯罪行为。

警方是否会介入这起自杀事件?吴允锋分析指出,出现非正常死亡,警方都有介入的可能性。“但警方的主要职责在于查清事实,厘清责任。例如平台是否具有一定的监管责任,起哄者、鼓动者是否属于在网络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等。”综合本案事实来看,本案对相关方无启动刑事追责的法律依据。

那么平台是否也有责任呢?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检察研究院办公室主任王晓华表示,如果平台的视频内容监管力度到位以及算法合理的话,不需要承担责任。“比如有没有把‘快去死’‘你快死’等词汇纳入屏蔽清单,视频内容以及弹幕是否足以触发预警机制,平台相关预警机制是否到位,这些都是要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