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18日7时,陕西省出现7例外省游客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最初发现2名病例为夫妻关系,系上海高校退休教师,曾乘坐多趟航班,活动轨迹涉及甘肃和内蒙古的机场、酒店、旅游景点、医院等多个人员密集场所,现收治于西安市第八医院;后续追踪监测到4名确诊病例和1名无症状感染者,均为上述2人共同出游人员。为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按照山西省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一、请公众持续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区变化和病例行动轨迹。10月2日以来,与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入汾返汾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严格实施“14+3”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近期,国内瑞丽、二连浩特、乌鲁木齐、西安、银川等多地先后报告散发病例,请公众非必要不要前往病例轨迹相关城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全程防护;入返汾后,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开展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和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三、进入秋冬季,新冠肺炎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存在叠加流行的风险,请公众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用公筷、不扎堆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就医途中要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请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五、请公众在处理境外物品或国内涉疫地区的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在室外拆包,做好手卫生和物品消毒处理。

汾阳市疫情防控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18日

附:

陕西病例行程轨迹

10月17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2例:闫某,女,62岁;姜某,男,62岁,两人系夫妻,均为上海某高校退休教师。10月9日乘坐CA1216次航班(上海浦东—西安)在西安中转,乘坐MU9649次航班(西安—张掖)转机前往张掖市,后在甘肃、内蒙古自驾旅游。10月15日13时38分,该夫妇2人持13日内蒙古额济纳旗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搭乘MU2165航班(嘉峪关—西安)入陕,17时入住唐隆国际酒店。10月15日9时在甘肃嘉峪关中医医院进行1:10混检,结果异常。10月16日上午9时,该2人乘坐出租车前往西安市第八医院采集核酸样本,当日17时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经省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目前在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病区观察。

10月18日,追踪监测上述二人共同出游人员,发现5名阳性人员,陈某,女,65岁,张某,男,66岁,两人系夫妻;王某男65岁,王某,女,64岁,两人系夫妻;潘某,男,76岁。均为上述二人共同出游人员,经西安市疾控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核酸检测呈阳性,10月18日2时经专家会诊为4名确诊病例和1名无症状感染者(张某),转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观察)。

来源:汾阳市疫情防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