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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月17日11:40《告知函》通报,2名上海籍人员闫某、姜某某于10月10日21时至10月11日10时在金塔县活动,现将2人在金塔县活动轨迹和疫情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经初步核查,闫某、姜某某2人于10月10日从张掖自驾车于21:08进入金塔县,21:30入住嘉美假日大酒店,22:01到达金塔县建新路西侧饸饹面馆就餐,22:31离开餐馆,23:09到达酒店休息。10月11日7:30在酒店早餐后离开酒店,8:01到达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8:13在景区8号检票口线下购买门票,自驾进入景区,8:55到达烽火台停车场,在烽火台游玩10分钟,9:05乘车离开烽火台停车场,9:10到达金波湖停车场,在金波湖入口王某某小卖部处购买煮玉米,随后在金波湖周边游玩,10:23离开胡杨林景区前往额济纳旗。

经初步流调,至10月17日23:30,已排查出密切接触者23人,次密切接触者87人,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采环境及密接、次密接人员样284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金塔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7日

(来源:酒泉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