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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云南白药一名医药代表涉嫌贩毒,被逮捕起诉!

贩卖管制精神药,药代被逮捕

近日(10月13日),中国检察网发布的一则起诉书显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代表丁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司法机关刑事拘留和起诉。

经查实,被告人丁某某系因贩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氨酚羟考酮片(泰勒宁)获罪。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3月30日期间,丁某某网络联系到黑龙江人白某某负责发货,以邮寄方式向赵某某贩卖累计十氨酚羟考酮片290盒(泰勒宁2900片),通过微信转账收取毒资人民币超16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4065元。

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泰勒宁是临床上常见的镇痛药品之一,常用于中度乃至重度镇痛。其核心成分羟考酮与此前备受关注的芬太尼相同,均为可能成瘾的阿片类药物。早在2019年8月期间,国家药监局就联合公安部、国家卫健委两大部门发布公告,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

据国家药监局药品数据库显示,氨酚羟考酮片、盐酸羟考酮胶囊、盐酸羟考酮缓释片、盐酸羟考酮注射液等药品均都含有羟考酮,其中,氨酚羟考酮片为《管理条例》所称的复方制剂。该药品又称泰勒宁,生产企业为美国企业SpecGx LLC,而依据《管理条例》的规定,氨酚羟考酮片(泰勒宁)应列为第二精神药品。

多名医药代表贩毒被刑拘

对于医药代表非法销售国家管制药品被抓并不常见,因国内在药物使用问题上管控较好,且药代在学术教育下,也很少造成药物滥用的情况。然而,因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一些医药代表也会铤而走险,私自贩卖国家管控的药物。

如据中国检察网消息,香港某制药厂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及多名香港某制药厂有限公司济南市某区医药代表,因涉嫌违反国家对管制药品的管理规定,从医药公司购买了大量的奥亭牌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并销售,查实后被司法机关逮捕和起诉。

今年3月初,济南平阴县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医药代表贩毒案件,被告人赵某、游某、刘某利用其从事医药销售的便利,分别从济南市各区县的诊所大量购进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等含有可待因成分的药品,然后加价至4-5倍的价钱出售给下游的分销商,从中获利3000元至60000余元不等。后经法院认为,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含有可待因成分的药品,系国家管控的二类精神药品,因此,法院依法对三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而在更早前,2020年8月,据齐鲁晚报消息,某连锁医药公司负责从事药品推销工作的一名药代,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了销售国家管制药品复方曲马多片剂和泰勒宁氨酚羟考酮片,从而牟取暴利,最后被警方刑拘。

医药代表将得到规范

在2020年12月1日,国家药监局实施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明确了医药代表的主要工作任务为:拟定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本企业医药产品;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医院需求信息。且文件还强调,医药代表不能承担销售任务。

而从上述的文件也可以看出,政策主要是打压部分医药代表的不规范、不符合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而不是否定了医药代表这项工作。且随着医疗改革的持续推进,医药代表将会回归本职工作,专业化程度将会越高,不合规行为会越来越少。而对于存在违规的药代,将会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境地。

此外,从药品方面来说,药物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就算有些药本身是毒药,但用在正确的治疗上也能救治病人。所以,在使用此类药品时,还需按照国家的规定正确使用及销售。

来源:医药健康地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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