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10月11日凌晨1时多的时候,河源紫金县公安局瓦溪派出所接到群众的报警,称在辖区九树圩有商铺发生火灾。接报后,派出所警员迅速赶往火灾现场进行处置。

周围有群众告诉警员,在起火商铺的二楼住着一个学生,但无法确认是否在内,而且商铺内还存放着两瓶液化气瓶”……当听到这些话时,民警陈新林、辅警刘勇常找来了铁锤,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冒着滚滚的浓烟热气以及煤气罐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的危险,冲上楼进行搜寻,无奈因为现场的火势过大、搜寻无果而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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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听到村干部联系到该学生所在学校,确认了该学生当时正在学校,并不在火灾现场的时候,在场的众人才终于松了一口气。当消防车到达现场后,在场警员继续在现场维持秩序,一起协助消防员灭火,直到凌晨4时多,现场的火势才被完全扑灭。

10月14日上午,得知事情经过的商铺店主刘先生和楼主刘先生深受感动,两人特意写下了三页纸长的《致谢信》,专程去到河源市紫金县公安局,向民警陈新林、辅警刘勇常等人奋勇救火一事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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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源市紫金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