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无论工作几年只给一个月补偿金的行为,从法律层面来讲当然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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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只给一个月补偿金只有两种合法的情形:

  1. 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任职时间小于1年,且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了。

  2. 协商一致,劳动者同意只补偿一个月工资。

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到底应该如何补偿呢?有几种补偿方式呢?

  • N(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合同到期时,还不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且单位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约。

  • N+1(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劳动者的合同到期时,还不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是,单位没有履行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约的义务,就要在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外,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 2N(违法终止/解除赔偿)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当劳动者的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约的行为涉及到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就可以主张双倍的补偿金或者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比如:“ 合同到期时,劳动者满足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合同到期时,劳动者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未完成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未完成职业病危害检测等时期内,单位强行终止合同”,这些都属于违法终止合同的情况。

当然,单位在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后除了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补偿金外,还应该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依法积极履行“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工伤赔偿金、补缴少缴拖欠的社保”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