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两名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人姬某、薛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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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济阳区大队侦办的薛某生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中,作为证人的姬某、薛某海在面对公安机关的询问中,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虚假证言,给公安机关侦办相关案件造成了极坏影响。

10月12日,崔寨派出所收到交警大队移送的济阳区人民检察院给济阳区公安分局下达的《检察建议书》,建议我局对姬某、薛某海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依法处理。

接到该《检察建议书》后,崔寨派出所迅速受理,并在第一时间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基础上,报请分局批准,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姬某、薛某海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来源:济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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