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点蓝字,我们哪来故事?

10月17日凌晨2时许,一男子在汉江新城附近某烧烤店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并对他人进行踢打。辖区中山街派出所闻警即动,迅速组织警力前往处置。该男子拒不配合执法,在依法强制带离过程中对民警实施推搡、拉扯,造成一名民警受伤。带离醒酒期间,在值班室大吵大闹、损坏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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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公安汉台分局立即启动维权机制,组织督察、法制等部门介入调查,指定东大街派出所对该案开展调查,依法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民警合法权益。通过调查取证,处警民警执法过程严格公正规范。违法行为人薛某某(男,40岁,汉台区人)对其酒后寻衅滋事、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行为供认不讳,认错悔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分局对违法行为人薛某某裁决行政拘留二十日处罚。

➤ 内容来源:汉台公安 编辑:珊珊 审核:钱多多

➤ 法律顾问:陕西锐博律师事务所刘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