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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七)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大理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现将1名党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刘武,中共党员,大理市双廊镇长育村委会村民,2021年9月18日01时00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大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理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来源:苍洱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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