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10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第349号政府令,公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将天府新区成都片区范围内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使用挂钩指标报征审批权委托成都市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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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9号令详细内容

据悉,这是四川省再次委托行使天府新区范围内的省级用地审批权,赋予了新区更为完善的省级用地审批权体系,建立了更为完整的省级用地审批权架构,全面精简了新区土地征收各项审批流程,大幅提高了土地要素保障工作效率,为助推“一带一路”建设和成渝双城经济圈融合发展,支持天府新区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公园城市先行区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天府新区将以此为契机,用好用活政策红利,不断提升新区土地管理水平,努力做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的示范表率,为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先行区,提供全要素、全方位、全周期的土地要素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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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

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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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郑晓凤

编辑:刘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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