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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州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14700元赔偿金,案件得到妥善解决,顺利化解双方矛盾。

2021年2月12日上午9时许,全州县安和镇水架村委船形岑村集体准备将村集体鱼塘发包,在商量发包具体事宜时,原告张某生与被告张某年、张某军兄弟发生口角争执,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原告张某生受伤骨折,花去医疗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损失等16266余元。张某生为维护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为妥善解决纠纷,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在接收卷宗后,仔细审查案件,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算是同村的“叔侄”关系,经常一起打牌,关系还算融洽,让承办法官看到了调解的可能。在开庭前,双方也主动愿意调解,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对费用进行计算和沟通后,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当庭赔偿原告赔偿金14700元,双方达成和解,重归于好。

供稿:奉润福

审稿:昌 婵

编辑:王萧媛

审核:唐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