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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下午,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首次分组审议。条例(草案)提出,拟明确传承弘扬雨花英烈精神的具体途径,突出对烈士殉难遗址、知名烈士墓和皖南事变三烈士墓等具体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最严格的特色保护。

雨花台烈士陵园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进行有效保护,1999年《南京市雨花台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制订完成,2004年又进行了修订,是目前现行有效的一部地方性法规,在雨花台风景名胜区建设和发展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主要功能定位由风景区向烈士陵园转变,管理机构职能由风景区的建设管理向烈士陵园的保护利用转变,原《条例》与烈士陵园发展、定位不相适应的问题越来越凸显。特别是由于城市建设与发展,烈士陵园的范围受到侵蚀,不仅对文物本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安全造成隐患,也影响了烈士陵园整体风貌,亟需通过立法加强对烈士陵园的整体保护,消除或逐步解决烈士陵园及周边不利安全的因素。

为进一步用好用活雨花台丰富的党史资源,加强雨花台烈士陵园的保护、雨花英烈精神的传承弘扬工作,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列入2021年立法项目。据了解,新出台的《条例(草案)》共五章四十四条,包括总则、保护和管理、传承和弘扬、法律责任、附则五个部分。界定了烈士陵园的概念及其范围,范围具体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雨花台烈士陵园和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皖南事变三烈士墓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同时,还将明确传承弘扬雨花英烈精神的具体途径,鼓励和支持以雨花英烈事迹与精神为题材的文艺创作,常态化开展线上祭扫活动,并通过红色基地共建活动、雨花英烈英名命名以及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通讯员 肖日东 江苏经济报记者 张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