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瓶、花盆、水杯,甚至菜刀等物品突然从天而降,险些砸到4楼露天阳台的老人和小孩。近日,记者从珠海拱北警方获悉,肇事男子因涉嫌高空抛掷物品罪,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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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高空抛下的菜刀和花盆碎片等物品。

10月1日,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拱北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其家人在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某小区住宅4楼露天阳台歇息时,8楼某住宅突然有人往其阳台扔东西,有花盆还有菜刀。

拱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报警人韦先生(化名)称事发时其母亲和孩子正在阳台歇息,突然有东西从楼上掉下来。他冲出去查看,发现8楼一住宅有两个人在窗边,其中一男子疑似往下扔东西,他便质问对方。结果对方一边骂他,一边继续扔东西下来。当时,家里的老人和孩子都被吓坏了,便立刻报了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勘查发现,报警人家中阳台有大量破碎的花瓶、花盆、水杯,还有两把菜刀,所幸没有人员伤亡。民警随即赶到该8楼住宅,开门的陈先生告诉民警,自己是屋主的朋友,肇事男子叫“阿贤”当晚喝多了酒,事发前屋主因和“阿贤”发生争执已离开,事发后“阿贤”也借着酒意离开了。据陈先生称,酒后的“阿贤”不久便砸屋里的物品,物品掉落到4层阳台后,“阿贤”还与4楼住户争执,并将屋内砸坏的物品扔到楼下,陈先生试图阻止未果。

第二日,民警再次上门调查,据屋主琴女士(化名)称,事发前住宅内一共有3人,她和“阿贤”发生争执便离开,留下其朋友陈先生陪同“阿贤”。事后她才知道“阿贤”醉酒后把她家“砸了”,并把东西扔到4楼的露天阳台。

经过调查,确定嫌疑人“阿贤”为刘某臣(男,42岁),案发当天便离开了珠海。因刘某臣落脚地不定,于是民警通过其身边朋友劝其回来自首。经过两周的工作,刘某臣于10月15日从东莞回到珠海,16日上午到拱北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嫌疑人刘某臣对其酒后高空抛掷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臣已被拱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已无须多言,警方提醒: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记者】钱文攀

【通讯员】杨敏

【作者】 钱文攀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