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发生在天津市西青区,农民徐先生在抢收玉米时,由于装玉米的车辆将泥土带上了路面,被执法大队要求把泥土清理干净并铺上地毯,对此,徐先生并没有理会。

但第二天,麻烦事来了,收割机等设备全部被堵在了地里,徐先生只能买了地毯,并且又缴纳了1200多元的罚款,此事,各位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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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发生在谁身上,可能都会感到委屈,按照正常想法,路面带点泥怎么了?犯得着又是罚款又是堵我车吗?还害我错过了播种小麦的时间。

但现在是法治社会,其实,当地部门做出的12000多元罚款,是属于正常的行政处罚。

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运输车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严禁车轮带泥污染道路;

(二)运载垃圾、渣土、泥浆、沙石、煤炭和其他散体物料的,应当使用密闭运输工具;

(三)严禁运输车辆所载物沿途泄漏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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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前款第(一)、(三)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并可按每平方米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每车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徐先生对此有异议,可以就此提起行政诉讼,以此确认该罚款行为是否合法,由于是行政诉讼,那么对此就应当有作出罚款处罚的部门来举证,自己的处罚没有问题,如果无法举证自己的行政处罚合法的,就会面临被撤销的可能性。

让徐先生不解的是,在秋收时,执法部门要求其按照工地的要求,在路面上铺上地毯,防止车轮的泥土对道路造成污染,事实上,车子由于在地里秋收,车轮的泥土很容易沾染到路面上,影响道路的正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