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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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说自己“拙手笨脚”,果然是真的。
刚到牛津时,有天回家,他用手绢捂着嘴,手绢上全是血。杨绛吓坏了,赶忙过来,手绢抖开,落下半枚断牙,满口鲜血。
原来,下公共汽车时,还没等他站稳车就开了,于是摔了一大跤。
租房后,他们自理伙食,钱钟书想吃红烧肉,用剪子一块块剪下来,放在炉上,开足电力使劲儿煮,汤煮干了就再加水,书上说的“文火”是多大,全然不知。
至于那锅“犟肉”,最后是怎么处理的,多年后已印象全无。
杨绛在医院生孩子时,钱钟书一个人在家过日子,每到医院探望,总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
有时是打翻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有时是门轴坏了,台灯砸了。
杨绛出院后,该洗的洗,该修的修,令钱钟书惊奇不已。

有一次,夫妇俩买了扁豆,一边剥,一边嫌弃,“壳太厚了,豆太小了!”后来杨绛才突然省悟,这是专门吃壳儿的。
还有一次,做活虾。杨绛很内行地说:“得剪掉须须和脚!”于是操起剪刀上阵,结果活虾一抽搐,吓得她扔下剪刀逃出厨房。
钱钟书问她怎么了,杨绛说:“虾,我一剪,痛得抽抽了,以后咱们不吃了吧?”
钱钟书很冷静,肯定地说:“虾不会像你这样痛,吃还是要吃,以后我来剪!”
至于以后有没有再吃,是不是他剪,杨绛没有说。
后来,他们回国,钱钟书去了国立蓝田师范学院任教。1941年,离家两年后,他回到上海,进家时,面目黝黑,头发也长了,穿一件很土的长衫。
女儿钱瑗已经不认识他了,在一旁警惕地打量着,看到他把行李放在妈妈床边,眼神非常不友好。
吃饭时,她不让钱钟书挨着杨绛:“这是我的妈妈,你的妈妈在那边。”
钱钟书窝囊地笑着:“我倒问问你,是我先认识你妈妈,还是你先认识?”
钱瑗非常笃定:“自然我先认识,我一生出来就认识,你是长大了认识的!”
这时,她才不过4岁。
偶尔,钱钟书也能让杨绛刮目相看。
1972年,从干校回到北京后,钱钟书一早就端上早饭,杨绛非常惊讶:“谁给你点的火呀?”
钱钟书面露得意之色:“我会划火柴了!”
这年,他6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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