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出台的"年终奖合并计税"规定我感到很郁闷!刚跳槽到新公司,本以为可以少缴点税,因为我之前公司是发15个月工资的,第14和15是和当月工资一起计税的,虽然有每年一次的避税机会,但还是扣得我心痛+肉痛啊;新公司只发13个月工资,本来已经打听清楚了,这第13薪和当月工资是分开计税的,可以少交不少税,原本我心里宽慰了许多,但我9月份刚入职就出台针对年终奖的合并计税,这是在玩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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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定一出,总体来说都会多交税,但对于月度工资高于年终奖的人来说特别明显,举个例子。公司工程部张工,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年终奖3万元。按单独计税的方式,张工共需缴纳900元个税,年终奖到手29100元;按合并计税的方式,相当于年终奖扣税6000元,到手24000元。对于张工来说,两种计税方式下,到手的年终奖差了5100元,傻子都知道选择单独计税了!

再看看公司销售部王总,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如果单独计税,王总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0元。如果合并计税,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0元。对于王总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王总肯定选择合并计税了!

比较完了,大家看出来门道了吗?这是把所有人强行拉到一个平均值,张工多交了税,王总少交了税,从某个角度来说这就是牺牲了张工的利益来成全了王总的利益!大家觉得现实工作中是张工这种人多还是王总多呢?当然是张工多了,张工代表的就是普通人的利益,普通人只能依靠每月的工资,以及1~3个月的年终奖来生活,这就是我们的全部!而王总代表的是很多公司高管的利益,试问哪个普通人年终奖能发这么多?我上面说的是私企,国企央企和公务员们就更不用说了,大家都知道他们基本工资低,全指望年终奖,这次改革的受益者是谁,还用我多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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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新公司发年终奖是在明年8月,新规是从2022年1月开始执行的,只能用合并计税这种方式了,我现在终于知道明星们为什么要千方百计的避税了,不过他们再怎么也玩不过制定规则的人,还能怎样忍着呗,生活还得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