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欧金中,杀邻居一家二人伤三人,恶性案震惊社会。现在欧金中还在逃,具体犯案的背景、原因及细节,尚不为人知。但是,法律层面的大方向已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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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引发众多人和自媒体参与讨论,官媒也发声。大多从法律,道德和社会层面进行表达。有的表明欧金中必须受到法严惩,有的谴责其凶残无人性,有的明确认为要追刑也要追责。但也不少的网友同情犯案者,于是又引发有的认为,不该有同情犯案者的思想,会造成“正义的误导”,走向不道德。同情的人最直接的认知,就是欧金中是“弱者”,被“欺凌”了。 而犯案者那一时刻也许已疯狂,魔鬼的残忍代替了人性,也许是被欺凌无处可解的反击,也许是长久的积怨积恨的爆发,也许是自身的偏激及心理和精神问题造成。单从事件本身讲,这些年这类案件时发生,伤害性极大,有的还灭门之惨。

这类案件的发生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多发生于邻里之间或人际关系的交往上。比如,因借钱不还,因地界纠纷,因琐事引起大冲突,甚至因一脚掌的地引发。而这其中往往是人性的自私,人性的恶在作崇,恶的一方表现出“吃定对家”,好比“强权即公理”。于是,就出现欠钱是大爷,你还不能去要,还要去赔笑脸,否则会引来一顿臭骂。又比如邻里矛盾,明明是你有理,可是对方表现出“我就这样,你能把我怎样”的无赖嘴脸,甚至还恶人先告状,说你小气,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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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本来是有理的一方却屡屡“败阵”,只好一次的退让,隐忍。结果是对方得寸进尺,越来越霸道,耍横。在现实中忍和忍的一方,一般都是人们眼中的“老实人”,或是善良的人,或是明事理省事的人。当然,也有是怯懦软弱的人,他们因为生活不如人,他们怕事,他们甚至不敢面对纠纷,不懂怎么解决问题,只是一味退让。但是,宁愿相信他们都是善良的人,因为在“恶人”看来善良不过是软弱可欺的代名词。结果恶的一方就更加欺凌霸道的无节制,可是他没想到的是,再善良怯懦的人也有无可忍失去理智的时候,也有愚蠢的行径,也有暴力的举动,且反击惨痛无比--造成双方伤害,家破人亡。

有人认为为什么不求助于法律。法律肯定是最大的保障。但是面对社会的多样性,复杂性,法律也不是万能的。曾看过这样一句话:“法律能够从石头里榨出油来吗?我现在没钱,只有百十来镑。”可见并非什么事情在法律面前都可以迎刃而解。况且,这样的事情这样的矛盾都处于法律的末梢,法律对此的力量也显单薄。

当然,我们最后还是要依靠法律,用法律去遏制人性的恶,惩戒恶人,保护弱者善良的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只不过法律的程序复杂时间太长让人无奈,最好是有一种快速简易的处置机制。其次要有有效的治理社会基层的办法,一种综合高效的办法,把问题把纠纷解决于萌发期,于最初状态。而这一点目前还是比较薄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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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道德的批判已没有多大意义。欧金中杀了人,批他道德有用吗?给别人讲道理有用吗?还不如直击人性的恶,因为人性的恶太可怕,危害性太大。通过这个惨事叫为恶的人反省:做人不能太自私,太霸道,要心存最后一丝善念,这样于己于人于社会都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