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恒诺房建生活段临河分段计划财务部原部长马新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纪律审查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监委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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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显示,马新胜,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内蒙古五原县人,大学专科学历,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

马新胜长期在呼和浩特铁路局工作,曾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头分局临河房建段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呼和浩特铁路局恒诺(集团)公司临河公司计财部部长,呼和浩特铁路局恒诺房建生活段临河分段计划财务部部长,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恒诺房建生活段临河分段计划财务部部长,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恒诺房建生活段临河分段副科级干部。

此前,2011年6月,时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局长林奋强和副局长马俊飞被中纪委带走调查,两人都曾是马新胜的领导。

尤其是马俊飞,非常值得一提。

2013年12月底,马俊飞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办案机关只掌握了300万元受贿线索的基础上,他一股脑地交代了剩下一个多亿的赃款和赃物。

侦查机关从马俊飞位于呼和浩特和北京的住宅中,查获的现金包括人民币0.88亿、美元419万、欧元30万、英镑2万、港币27万,黄金43.3公斤。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自2009年8月被任命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后,马俊飞最头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钱。相比赚钱的本事,马俊飞实在不会藏钱。从呼和浩特到北京,马俊飞又是购房又是租房,在挥之不去的恐惧中,金条、美元、欧元、价值不菲的收藏品,逐渐堆满了两所房子,直至2011年6月案发。

有关司法材料显示,马俊飞仅受贿罪一项,共收受人民币0.59亿元、美元211万、欧元0.5万、英镑0.5万、黄金5.9公斤,合计人民币近0.75亿元。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从马俊飞位于呼和浩特和北京的住宅中,查获的现金包括人民币0.88亿元、美元419万、欧元30万、英镑2万、港币27万、黄金43.3公斤。减去可查明来源的受贿款外,仍有0.63亿元的贿款不能说明来源。

上述两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赃款合计超过1.3亿元。以其任职的22个月计算,马俊飞每月平均受贿近600万元,每天近20万元,每小时受贿近万元。上述款项和赃物,马俊飞共分269次收受。在其任职内,几乎平均每两天就要受贿一次。

纵观马俊飞269次受贿,均集中在提高铁路计划兑现率或者提高铁路煤炭运输量等方面。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被喻为“车轮上的经济”,呼市铁路局位置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知情人士表示,马俊飞本人比较“老实本分”,也没有其他不良嗜好,“用钱”的地方也不多。有关材料显示,马俊飞一直在呼市铁路局招待所居住,与妻子十几年的合法收入为500多万元。上任副局长前,他以合法收入在包头和北京分别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和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皇冠轿车。

接近马俊飞的人表示,其实自收受第一笔贿款后,马便如坐针毡。他曾向办案人员表示,有人拎着内存百万元的皮箱,直接就放到办公室,不收就会被人视为异己,“上了贼船下不来”,只能任由金条和现金逐渐堆满房子。

上述知情人说,马俊飞几乎没有动过贿款,这也是马被轻判为死缓的原因之一。有参与案件的人曾经不解地问马俊飞:“这么多钱放在那里,你不消费,也不退赃,为了什么?”他回答,开始是心存侥幸,但是越到后来,就越感到那些现金和金条是不定时炸弹,一点侥幸的心态都没有了。不消费,是为了将来轻判一些;不退赃,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退,也无法退还。

2013年12月26日,马俊飞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7年5月27日,马俊飞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2014年2月7日,林奋强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7年5月27日,林奋强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