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新能源东方风电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竞买公告

中海油新能源东方风电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1年11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1月16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资产网络平台上进行网络公开拍卖活动(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处置单位:中海油新能源东方风电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东方市人民法院,现将拍卖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土地变性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移交、过户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买卖双方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及平台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任何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中海油新能源东方风电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四更镇滨海地段合计为36100平方米的二十六宗地块[土地证号:东方国用(2015)第000027号~49号、东方国用(2015)第000051号~53号]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详细情况见拍卖须知及标的物描述)

以上拍卖标的物作整体拍卖,评估价为:143,201,550.00元,起拍价为:100,241,085.00元,保证金10,0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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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陈盛 联系方式:15201235982)。

三、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1月10日】前向中海油新能源东方风电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如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必须使用其本人身份证注册的账户参与竞买,否则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

公开竞价,价高者得。本次拍卖采取用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淘宝网阿里拍卖·资产破产资产网络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咨询电话:15201235982;需要预约看样的,请提前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

2.看样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11时00分,管理人只安排一次,请买受人注意时间。

3.土地权利状况描述:详情请下载《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海南瑞衡资评报字[2020]第1007号评估报告》。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有关职能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费用标准。

2. 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在【2021年11月23日】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中海油新能源东方风电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1439420000014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的案号【(2019)琼9007破1号拍卖款】,并将汇款凭证形成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件不作回复),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东方市人民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海油新能源东方风电有限公司管理人处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期间所需时间约一个月,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管理人将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责令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九、标的物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移交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相关规划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查询了解,参与竞买视为接受不动产所有现状,管理人将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款亦不作退回,提请有意竞买人注意。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201235982

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98-25505603 0898-2559286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中海油新能源东方风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注:本公告发布于“淘宝司法拍卖”,请以“淘宝司法拍卖”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