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小学37名家长联名要求一名7岁女孩转学,理由是这名家长的学习理念和大家不相同,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而这名7岁女孩的家长,认为这份联名信,是在这名老师的裹挟之下,让家长签名的。所以,这件事情就闹到了教育局。(消息和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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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主要的矛盾在于,这位7岁女孩的父母认为学校老师布置的机械性的作业过多,违反了“双减工作”。这件事情,他们也举报过,但是教育局当时是支持教师的做法,没有认可他们的举报。

可是之后的事情就比较严重了,教师疑似存在着对小女孩的孤立行为,这让小女孩可能受到了心灵上的伤害。与此同时,是谁组织家长们签署“胁迫女孩转学”的违法请愿书也是存在着疑问。这份请愿书的存在,直接导致了这位教师受到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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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根据《教育惩戒条例》的相关规定,这名教师违反了不得孤立学生、言语伤害孩子、利用其他学生进行惩罚的相关规定。她也没有为这位7岁的小姑娘设身处地的着想,而是把个人与家长之间的个人恩怨和观念的不同,迁怒到了小女孩身上。

可是这件事情的争议就在于,其它家长对于7岁小女孩的父母也存在着很大的意见。女孩父母的学历较高,属于知识分子,在当地的社科院工作。其它家长认为她们父母在课后有帮助自己的孩子学习。可是其他家长没有这个能力,又因为7岁女孩的家长的举报,失去了本该拥有的学习机会。所以,37名家长和这名女孩的家长变成了争锋相对,相互对立的状态。

我认为当地的教育局在这个事情的开始处理的还是非常得当的,最起码保护了老师。可是这位老师把个人的恩怨过于放大,没有做好自控,存在着一定的报复心理。没有及时制止涉嫌违法的“请愿书”的签署,这导致本来站在正确立场上的她,最终还是跌倒了。

每个孩子的学习能力有差异,布置同样的作业,有的孩子嫌不够做,有的孩子可能一个晚上做到凌晨一两点都做不完。家长当然有权利去要求学校的老师给自己的孩子少布置点作业。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学校老师只需要允许这位完不成作业的孩子少做就行了,没有必要跟家长争锋相对。

即便家长去投诉,教育局也不大可能在大多数同学能够完成作业的情况下,把教师布置的作业量认定为违规。所以,这件事情本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应该把矛盾激化,也不应该迁怒于小孩子,因为小孩是无辜的。

其它的家长由于爱孩子的原因,有他们的情绪和他们的行为很容易受到班主任的煽动,做出签署“请愿书”这样不理智的行为。如果这个班主任做好情绪自控,不把个人恩怨散播到班级群里面,放任违法的事情发生,他也不会吞下这口黄连,吃哑巴亏。

所以,这件事情还是非常有警示意义的,其实各方都有各方的道理,各方都没有错,都是在爱孩子,也都是在为了做好孩子的教育而努力。但是,最终各方都没有控制好自己的行为,变成了一个很难调解的矛盾。

我只能希望这个小女孩在班级里面还能够和班级的同学友好的相处下去。未来的新班主任能够调节好家长之间的关系,也维护班级孩子们的团结,避免小女孩的心灵受到伤害。也不要让其他的孩子莫名其妙地成为了伤害别人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