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头盔
有的人第一反应是
“不戴!不习惯!”
“不戴!发型会乱!”
“不戴!要露出我精致的脸庞!”
“不戴!我只骑一条街就到了!麻烦!”
抱着一种侥幸、应付心理
能不戴则不戴
甚至还有“带”了头盔没“戴”的
带头盔≠戴头盔
事故案列
未佩戴头盔
顾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一大型车辆相撞,导致顾某头部受到重创,不治身亡。
刘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一小型轿车相撞,导致刘某头部损伤。
佩戴了头盔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接续民生实践,继续用实干担当擦亮“工小美”民生品牌,按照支队统一部署,10月15日,交警城北大队民警冒雨在辖区开展针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民警注重处罚和宣教并重,反复强调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行动中共处罚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38起,依法扣留机动车11辆。下一步,新余公安交警将持续发力,形成整治不配戴安全头盔的浓厚氛围,确保市民戴盔平安出行。
蜀黍再次提醒
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
出行时
一定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给自己的生命增加一份保险
来源:新余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