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生病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医生。尤其是在这两年,为了抗击疫情守护我们的身体健康,医护人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不断涌现出来的关于医患之间友好关系的事情也不断地赚取着我们的泪水。

在2015年10月25日的G672高铁上,一位乘客突发心肌梗死,这种病如果不及时抢救,患者就会有生命的危险。著名心血管专家的胡大一也乘坐着这辆列车,在听到消息后胡大夫立刻赶到了患者所在的车厢,并对其实施抢救措施,随后与赶来的医护人员一起将其护送到医院,并且和医院医生共同制定好了抢救方案,乘客获救。

2016年11月18日下午3时,张秋生在即将完成第五台手术时,突然感觉到自己腹痛难忍,并且疼得手都有些控制不住。但是患者的手术不能停,更何况是在这很关键的最后一步,如果这时中断手术,那么患者将很可能会面临着生命的危险。于是她便忍着剧痛,给自己打了一针杜冷丁镇痛,然后坚持着给患者做完了手术。随后便去接受治疗,诊断结果为胆结石急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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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是这些被报道出来的事例彰显着医患关系的和谐,在我们身边的长期坚守岗位,为我们看病做手术的医生也值得称赞。正是有了他们的辛勤付出,我们才能在生病受伤的时候,将生命托付给他们。

但是医生也是人,他们也不可能将所有的病都治好。在医治和手术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意外,患者或患者家属在感到悲伤时,也不要将所有的责任都归罪于医生,更不能因为不满治疗方案或者手术不利,激愤杀人。

在2012年3月23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哈医大一院风湿免疫科的医生办公室被一名男子突然闯入,在医生都还没有反应过来时,挥动手中利刃将办公室中的三名医务人员砍伤并将医院实习生的硕士研究生王某砍死,而这一切的原因只是因为误解了医生给出的医疗方案。

原来在2010年9月的时候,17岁的李某因为腿疼和爷爷一起来到哈医大一院看病,这次看病中医生将其病因误诊为双腿滑膜炎,在打完封闭针后病情不但没有得到好转反而恶化了。

于是在2011年4月又一次来到哈医大一院,这次他变得慎重,在被诊断为强直性脊柱炎后又进行了一次检验,两次检验结果都为强直性脊柱炎。医生给出两种治疗方案,益赛普或用类克,两种治疗方案所需费用不同治疗效果也不同。在家里人同意后,李某选择了用效果更好的类克。

但是在接受第二针治疗后,他就突然发起了高烧,李某的爷爷说“高烧到41℃,烧了8天,确诊是结核性胸膜炎,就是有肺结核。”看着高烧的孙子,老人赶紧带着孩子来到了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了为期两个月的肺结核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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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好转后,在2011年7月中下旬李某和爷爷又一次来到哈医大一院治疗强直性脊柱炎。但是主治医师当时不在医院,便在电话中告诉李某,让其回家吃3个月口服药再治疗肺结核。

李某的家庭情况并不是很好,而且为了来哈医大一院看病经常需要走很远的路,花去很多的时间。但是为了治病,本身就有胃癌的爷爷一直陪着他来往于哈尔滨和扎兰屯两地治疗两种病。虽然不是很明白医生给出的建议,但依旧按照医生说的做了。但是长期的劳累和病痛的折磨让他的精神变得很脆弱,李某爷爷也说过,李某当时经常一个人傻笑,情绪不时还会变得突然激动。

而到了2011年12月初,因为强直性脊柱炎的病情变得严重,于是爷孙俩又一次来到哈医大一院,但是医生认为他应该先治疗肺结核,等治好了再治疗强直性脊柱炎。但变得更加严重的强直性脊柱炎也让李某忍受着巨大的疼痛,于是在2012年3月23日,爷孙俩希望医院打类克,但是医生认为结核还未痊愈,打类克有风险,让他们先休息一段时间。

爷爷将这件事告诉给了李某后两人就默默地回到旅店休息。只不过这时的李某已经快要忍不住心中的怒火,认为医院就是不给自己治病,膝盖疼得受不了都不允许打药。于是在看到爷爷睡着后,他便将一把水果刀携带在身上,只身返回医院。

来到风湿科的办公室后,便发生了惨案,将距离最近的王某一刀刺中颈部,导致其当场死亡,随后将三位医护人员砍伤。随后逃离,其中受伤较轻的于某拨通了报警电话,17时许公安人员将在哈医大一院门诊进行包扎治疗的李某抓获。

随后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68万余元。

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杀害一人并导致三人受伤的犯罪事实清楚,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应依法惩处。

但是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关于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的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以及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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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李某当时未满18周岁所以属于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最终判处其无期徒刑。

因一时的误解导致冲动杀人的结果,李某的事件不仅害死了刚刚拿到港大医学院博士录取通知书的王某,还在哈医大一院的医护人员心中种下恐惧的种子。医护人员和病患本身是利益一致的共同体,而不是令彼此害怕和猜忌的矛盾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