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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至14日,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理所、农机推广站组成联合验收组,对灵台县2021年“一乡一社”建设试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检查组对灵台县2021年“一乡一社”建设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

年初,争列省级2021年“一乡一社”建设试点项目补助资金80万元(对当年购置农机具享受中央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达到5万元、机具库棚200平方米、信息及制度建设达到标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每社补助10万元)。项目涉及5个乡镇8个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总投资285万元,新购动力机械13台(套),新改建机具库棚8座2100平方米,硬化场地3200平方米,8个合作社均建成规范的办公室、培训室、油料间、修理间,办公设施配套齐全、制度上墙、财务管理运行规范。

检查组认为,灵台县2021年“一乡一社”建设试点项目领导重视、组织有力、程序规范、完全符合项目建设要求,顺利通过验收。体现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谋划到位,思路新。项目谋划中,既立足提升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有拓展提升牛果菜主导产业机械作业能力;既兼顾保障粮食安全,有推动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程序规范,要求严从项目实施开始,严格按照合作社自主申请、乡镇审核推荐、项目主管部门实地审查的程序,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准,质量标准定的高,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三是监管有力,档次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农机化服务中心行业监管责任履行到位,多次深入实施主体检查、督促、指导,既抓项目实施进度,又抓项目实施质量,提升了项目的档次和水平。

撰稿人:杨兴兰

(来源:平凉市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