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惠 安 县 人 民 法 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张泉兴,男,1969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惠安县崇武镇崇兴北路1067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6907****31。
执行案号:(2018)闽0521执4127号
涉案标的:本金350万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对提供被执行人张泉兴下落者,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保险公司支付赏金1万元。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9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时间:工作日8:00-17:30
举报电话:13788820072;0595-27300568;0595-27300571 徐执行员。
惠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更多视频信息请关注惠安生活圈视频号)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