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惠 安 县 人 民 法 院
悬 赏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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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张泉兴,男,1969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惠安县崇武镇崇兴北路1067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6907****31。

执行案号:(2018)闽0521执4127号

涉案标的:本金350万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对提供被执行人张泉兴下落者,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保险公司支付赏金1万元。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9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时间:工作日8:00-17:30

举报电话:13788820072;0595-27300568;0595-27300571 徐执行员。

惠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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