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水浒传》中最吓人一幕,比恐怖片还让人害怕,他们却习以为常

《水浒传》中有不少让人津津乐道的场面,比如说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武松打虎等等,然而原著当中也出现了暗黑的情节,其尺度甚至比恐怖片还让人害怕,可以说是最吓人的一幕,这就是书中的“吃人文化”。相信很多看官,都无法忘记十字坡上,张青和顾大嫂开的人肉包子铺,武松早有耳闻,作者借他口说到,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而顾大嫂却回答道:“客官休要取笑。清平世界,荡荡乾坤,那里有人肉的馒头,狗肉的滋味?我家馒头,是黄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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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后面的故事也就无需过多叙述,如果武松相信了顾大嫂的鬼话,喝下了含有蒙汗药的酒肉,那么恐怕就真的成为了砧板上的肥肉,任人宰割了。而关于“吃人未遂”的事件,在书中还有数起,宋江上清风山被抓,差点被燕顺三人手底下的小喽啰,剖开心肝当醒酒汤,从这些喽啰的神态和话语来看,俨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了。而当宋江刺配江州的时候,在催命判官李立的酒家,也差点命丧当场,好在混江龙李俊及时带人前来相救。

宋江武松等人,都是有主角光环在身的人,但是其他的配角,恐怕就没有那么好运了。旱地忽律朱贵在梁山下所开设的酒店,根据他亲口所说:但是孤单客人到此,无财帛的放他过去;有财帛的来到这里,轻则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将精肉片为,肥肉煎油点灯。有两个反派角色,也成就了他人的口腹之欲。一个是李贵,欲加害李逵,被其当成了盘中餐,另外一个是江州通判黄文柄,好汉们抓住了他,还要一点点的折磨他,李逵自告奋勇,按照书中情节:“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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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比起凌迟,都要残忍几分,然而众好汉做起这个事情,却完全如同没有心理负担一般,李逵本来就粗鲁嗜血,更让人吃惊的是,在梁山众头领当中,不单单是张顺、王矮虎、石勇等绿林好汉参与了这次“吃人大会”,而饱读诗书,接受高等教育,曾为朝廷命官的宋江、花荣、黄信等人,竟然也能够面不改色的乐在其中。

而作者在介绍火眼狻猊邓飞的时候,在诗歌当中是如此写的:“原是襄阳闲扑汉,江湖飘荡不思归。多食人肉双睛赤,火眼狻猊是邓飞。”吃人竟然能够吃到“双眼赤红”,很难想象他之前究竟是如何度过的。

不单单是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亦有描述,猎户刘安为了款待刘备,竟然将自己妻子杀之,称为狼肉给予刘备饱食,恰恰印证了刘备那一句“妻子如衣物”,言下之意必要时可抛可弃,而三打白骨精的时候,唐僧不相信那老妇人是妖怪所变,孙悟空却说:“师父,你那里认得!老孙在水帘洞里做妖魔时,若想人肉吃,便是这等。或变金银,或变庄台,或变醉人,或变女色。有那等痴心的,爱上我,我就迷他到洞里,尽意随心,或蒸或煮受用;吃不了,还要晒干了防天阴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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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为渗人的在于,当写下如此场景,在场之人竟然都是语气稀松平常,似乎不足为奇,这也足以说明古代条件的落后和悲惨,难怪鲁迅在狂人日记当中写到: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些情节也足以让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