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酒汗”是温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每100斤黄酒才采2两“老酒汗”,具有珍贵性和稀缺性。但在今年初,温州白酒市场上却在短期内出现大量据称2006年生产的10kg坛装“老酒汗”白酒。根据相关线索和走访调查,温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了一起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案。

该案中,温州某酒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本地知名年份酒“老酒汗”,并通过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虚构“酒龄”,被依法处以罚没款101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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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公司于2019年底委托B酒业公司(另案处理)生产勾兑白酒(2006年产白酒和近年产白酒按比例勾兑)50余吨,同时要求厂家在泥封坛口前,放置其提供的“生产日期:2006年冬至;冬酿春成入坛密封珍藏”等内容的纸质标签,酒坛泥封处悬挂“珍藏老酒汗”等内容吊牌标签后对外销售。同时,该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0年11月起采购生产至今4-5年产的散装白酒近30吨,自行添加绵柔调味剂等食品添加剂,并在泥封、悬挂相同内容的标签后对外销售。截至案发时,该公司累计销售金额200余万元,获利60余万元。

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白酒、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白酒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款1012.3万元的行政处罚。

白酒是农村群众消费的大宗食品,也是带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温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的查处,为乡村振兴产业提供了重要的执法保障的同时,对维护白酒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老酒汗”等非遗产业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一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打击农村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作为食品安全执法重点,不断加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打击力度,切实守护提升农村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关注重要节点和节日消费特点,畅通投诉渠道、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对案情多发、投诉举报集中、问题突出的区域,开展精准打击,不断优化农村市场经营环境,全市共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816件,罚没款2420.0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2件。

来源:温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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