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1日,东华大学校园内突然响起爆炸声,研二学生郭宏振在实验室被炸毁容;

2019年8月,小郭起诉学校未按承诺支付医疗费:

2020年年底,法院判学校赔付小郭162万余元,学校上诉;

2021年9月29日,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东华大学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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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过去了,右眼盲目5级;左眼重度视力损害,四级伤残;面部瘢痕,八级伤残;右侧眼角轻度畸形,十级伤残;张口受限,十级伤残的小郭已经身心俱疲。

接受采访时,小郭表示,事情刚开始的时候,自己还感觉挺煎熬,慢慢地也没有什么明显感觉了。一审判决后,学校未曾主动联系他,他也不知道该跟谁联系了。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案子是怎么审判的?背后藏着什么问题?学校何时赔偿?接着往下看。

一、双方上诉

总体上看,一审结束之后双方都曾经表示要提起上诉,学校一方认为自己并没有重大过失,小郭一方认为自己不存在轻微过失。显而易见,双方对于责任认定方面无法达成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5月9日,一审二次开庭时,法庭曾对双方进行调解。同年9月,东华大学表示拒绝调解。在这里我想不通的是,学校拒绝调解的原因,是不想承担医疗费,还是不想背上“重大过失”呢?面对学校,学生只能做“弱势群体”吗?难道就无法平等对话,谈妥条件,各退一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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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发经过

根据小郭的说法,事发前他在带两名研一的学弟进行氧化石墨烯制备实验,由于之前导师也说过研一同学如果有问题可以跟小郭请教,小郭自然就从旁进行指导。这场爆炸就发生在小郭指导学弟添加高锰酸钾的那个瞬间。

法院认定东华大学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没充分告知实验的危险性,用“高年级学生带低年级学生”的方式进行高危实验,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存在重大过失,与小郭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应对小郭进行赔偿。

三、身心受伤

不出意外,小郭还是比较“顺利”地拿到了硕士学位,但他在求职中却屡屡碰壁,这恐怕与他的“容貌”多少有些关系。小郭的说法是,身为一位名校硕士生,自己每个月只能赚到两三千元,还不够支付自己的治疗费用。

五年时间里,面对着求职多次失败,坚持与学校旷日持久的“拉锯战”,换成咱们能否云淡风轻、泰然处之?扪心自问,我是做不到的。所以我说他身心都受到了伤害,应该不为过吧?

四、安全第一

国家对于危险化学品是有明确管理规定的。如果学校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事故的发生率会大大降低。但从学院教师聂某的陈述中可以看出,导师仅仅是口头表示让学生注意安全,并没有完全尽到责任。学校存在管理松散,规定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东华大学位于上海,曾经也是“国字号”的中国纺织大学,它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211工程大学,2021年经费预算达到27.6亿元,不可能拿不出区区160多万的治疗费。剩下的问题是,学校会以哪种方式,何时向小郭支付赔偿金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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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郭的遭遇,你怎么看?对于学校的做法,你怎么看?你认为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呢?来评论区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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