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深圳市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数量、岗位职责

详见《潮州市两级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与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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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4、符合招聘职位的学历与专业要求(详见《潮州市两级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与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5、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2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包含文字录入速度达到60字/分钟,准确率90%以上的技能);

8、熟练听、说潮汕话,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9、饶平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要求有饶平户籍。

其中第7项在试用期考核。

备注:报考人员须于网上预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限制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7、其他不宜担任政府雇员、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雇员的薪酬待遇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参照潮人社通[2021]9号文的规定标准享受相关待遇。不提供住宿。

(二)饶平县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按照粤政发[2018]16号文的规定执行。

(三)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根据枫溪区委常委会纪要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不提供住宿。

四、服务年限

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后,在招聘单位需服务满两年。

五、招聘实施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5日起至10月22日18时止。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搜索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本集团潮州分公司”公众号(按照信息栏-招才引智-报名表下载-扫描二维码)下载本公告要求的《潮州市两级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与合同制书记员应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采用JPG格式),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作为附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SZHCG88@163.com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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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对应单位报名表格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现场审查,完成报名通过初审人员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街道东山路潮州市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提供资料:现场提供①本人及父母有效身份证、②户口本、③有效学历证书。(本人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仅需复印件,户口本需整本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上交填写好的《潮州市两级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合同制书记员应聘报名表》(双面打印,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一式两份,并另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的,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考试时间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60分,申论40分),低于最低入围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将在笔试前一至两天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3)考生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入围人员范围内,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不同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笔试入围人数无法满足1:5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问题处理能力与解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方面。

(3)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将在面试前一至两天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4)考生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六)考试结果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依次按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入职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同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对象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自负体检相关费用。

3、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就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明确把是否忠诚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信念、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府雇员和合同制书记员录用首要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七、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候选人员,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饶平县人民法院、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官网各自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与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对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聘用

递补聘用分为进位递补聘用和保留递补聘用:

1、进位递补聘用。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情形,在相同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聘用人员。

2、保留递补聘用。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3年,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在成绩保留期内,出现政府雇员、合同制书记员岗位人员空缺的,可在相同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聘用人员,但可递补的人员放弃、本次招聘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递补。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应聘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入职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68—2686806

深圳市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