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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上午,明溪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在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23个成员单位参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叶秋发主持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明溪县人民检察院作为牵头单位通报了2018年以来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办理情况。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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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四个单位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依次作重点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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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世棋检察长指出,此次“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对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和谐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两法衔接”机制建设,目的是为了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现象,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应有之义。

就如何落实“两法衔接”各项工作任务,胡世棋检察长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端正执法理念;三是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四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两法衔接”是中央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锐意进取,协同推进,努力把我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进到更高水平,为服务保障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明溪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傅永强指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单位各部门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同时也要看到,个别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沟通协调不够顺畅,缺乏齐抓共管意识,降低了“行刑衔接”工作的实际效果。

就切实推动我县行刑衔接工作,明溪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傅永强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突出重点,大力推动“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要压实责任,切实保障“两法衔接”工作取得实效。

要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不断推动“行刑衔接”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持续推进新时代明溪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黄也